事实经过:
因为2014年05月24日需要用到一些衣服
所以在2014年05月03日上露天拍卖订制
在05月03日当天询问过是否可已于24日以前拿到衣服
卖方回答可以
所以在05月03日当天下午约5:30分左右转帐并通知卖家
05月07日提的小问题卖家没有回应(关于衣服内容)
想说算了卖家有自己的做法所以没有追
05月14日询问进度,15日卖家回答已经制作中
20日再度确认,卖家回应在跟师傅确认
之后21日~23日都没有收到商品也没有回应
(卖方天天都有上露天拍卖)
于是23日发文请卖方一定要回应
不管是否能够交货一定要回信,不然要通知警方
23日下午卖方终于回应无法交货
并要了我的帐号说要退款
约定26日退款
到05月26日卖家并没有退款
却回答我说我给的帐号有错
在三确认核对 帐号并没有错
卖方希望我照她的流程走
(我购买的时候并没有这些退款流程 还有规定 是05月26日之后卖方加注的)
所以告知卖方,我等到29日没有收到退款即报警
29日没有收到退款
晚上报警处理
30日早上完成笔录
报警完就用E-mail以及拍卖系统传送已经报警的资讯给卖方
(26日连络完~06月03日上午卖方都没有回应以及上线)
06月03日中午卖方终于退款
问题:
1.有收到短信说卖方帐户被列为警示户
是否是冻结的意思?
2.目前已经退款了,还需要到法院去一趟??
3.如果卖方帐户已经冻结,她是否能以我损害她的权益提出告诉货要求赔偿?
4.卖方是否能以她已经退款给我的理由反告我诬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