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1.老师在依学期初公告的各项比例算完成绩后,可否再看同学的
个人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例如:我的同学原始成绩是38分,我的原始成绩是61分,
老师后来又加我10分变成71分,这样不行吗?38分的同学放话给老师说老师没有加他10分,
他要向学校申诉并找媒体公议;另外几位同学老师也给不同程度的加分,38分的同学说
老师不公不义.
2.他说了几次要用"其他"方式或"他的"方式争取他的权益,老师觉得受到威胁,这样有触
犯法律吗?请各位协助解答,谢谢各位
问题:
老师不能自由加分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