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车祸] 行人的错 但是在斑马线上被撞(急)

楼主: carbom (车祸理赔顾问)   2014-05-31 13:57:20
※ 引述《isix (小六)》之铭言:
: 一、车祸发生日期:
: 刚刚 以下急着帮我朋友问
: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 对方受伤/正在验伤中/ 应该是手较有严重伤势 有缝20针 但人清醒
: 我方开车/无受伤
: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 有/ 笔录刚作完
: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 我方车子强制险/第三责任险 逾期
: 对方不知道。
: 五、事实经过:
: 我方开车 无行车记录器 无超速 慢慢驾驶
: 因天色昏暗,视线不良,看到对方突然出现时已来不及,只能紧急煞车 却还是撞到
: 行人闯绿灯(?) 不确定是不是这样讲 就是绿灯车子可以直行时,他就自己冲出来了
: 但是 是走在斑马线上被撞,有喝一些些酒,也有承认自己没注意到号志就过了
: 刚刚粗略爬过文章,得知 行人只要在斑马线上被撞 似乎不管行人有没有错
: 都是车子的错 orz
: 六、问题:
: 目前正在谈赔偿,想知道这样的情况通常赔偿金落在多少范围内算合理?
: 因为朋友也很怕被告过失伤害而有前科
: 但是也没有什么经济能力....
: 想请版上的相关人员帮忙厘清一下 Q.Q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1.金额是要看对方的伤势、工作状态、社会地位来评估的。伤势会影响医疗费用,
工作状态会是对应他的伤势需要休养多久,精神损失的请求是要评估对方的伤势
、社会地位来评估,行人的话基本上没有什么财物损失,除非手机之类有损坏
2.基本上行人闯红灯,你又是绿灯直行车,理论上对方是全责。正确来说,你可以等
事发30天之后,向事故三联单上载明的交通大队申请 "初步分析研判表"
上面会有基本的肇则分析,如果收到后,不服肇则,可申请车祸事故鉴定委员会
申请鉴定,费用是申请人给付,费用是3000元。
3.你只有强制险,可支付对方医疗费用,及基本住院的看护费用(每日1200)
如还有疑问,可回信给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31 14:21:00
给楼上,那只限于没有斑马线的情况.....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5-31 14:51:00
有斑马线行人是无敌状态…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5-31 14:53:00
这个帐号只有登入过一次 不晓得是故意误导还是真不知道基本上第二点在台湾几乎是错的 请勿轻信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5-31 16:44:00
如果行人自认理亏,愿意不追究,那还是会成立啊之前新闻有个小姐,过马路边滑手机被转弯车撞,他也是没追究跑开,而且还是在行人绿灯的情况下...当然这必须在行人愿意不追究的前提下才会成立
楼主: carbom (车祸理赔顾问)   2014-05-31 16:50:00
我知道各位要说的是"绝对路权",行人行走于斑马线上拥有绝对路权,但是本人处理过的案件中,也有例外事件例外事件就是有考虑到天候问题,车鉴会做出的判决是对车辆有利,因为夜间车辆有开灯,而行人应发现来车所以我才会建议他等初判表出来,或是去做鉴定,不服鉴定可再申请覆议(会转到南投车鉴会)但是覆议要再付2000本人担任产险理赔12年经验,通常车辆要赢的机会很低但是经过车鉴会鉴定,保户翻盘过的经验不是没有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5-31 18:09:00
不是没有 请问是有多少?
楼主: carbom (车祸理赔顾问)   2014-05-31 18:32:00
成不成我不敢说。花3000~5000有翻盘的机会,你会不会试试看只是经验谈,建议等初判出来再做考虑,要与否请板主决定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5-31 18:41:00
如果我可以决定我会禁止一个新ID先说"理论上对方是全责""成不成我不敢说。"这种对发问毫无帮助的人发文可惜板主无法决定这件事要是没有人提出 一个无知的发问者岂不是就被你误导了这改口为免差得太多了 = =
楼主: carbom (车祸理赔顾问)   2014-05-31 18:46:00
因为他有提到光线昏暗,而我以前的案例的确是有全责的案例且加上酒测值,所以我才会判断基本上可以是无责同样的事故,也会因车鉴委员的不同而有不同结果我曾有客户遇上在斑马线上等过马路,却酒醉突然倒下的行人类似像假车祸扑上来的一样,提供行车纪录器后,客户变无责所以,事情是绝对的吗?? 我想...未必。照各位这么说,那我想...助跑哥应该换地方飞扑了前面我说了..我知道各位要提的是"绝对路权",我也明白既然他是求助,我话也没说满,我也说了,等初判出来这是实务经验,各位只讲法条,难道就是帮助?而且我提到了,理论上...正确来说要先等初判表等初判出来再来想解套的方式,看要走车鉴,还是认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31 19:19:00
有行车纪录器画面本来就是很强力的证据....更不用讲上面写的那个案子...[停车状态耶]停车状态+有行车纪录器画面,要是争不到无责,那..好笑吧但本案可以相提并论吗???先给潜在客户一个饼很大的愿景,然后再慢慢的调整...是工作上的习惯手法吗???原PO 什么佐证都没有,加上又是行进状态,怎敢讲这么满?本案已经很明显了,就是没行车纪录器,又再行进状态c 大要不要拿自己招牌来拼看看,看要怎样让当事人猪脚面线
作者: ixixet (= =)   2014-05-31 19:39:00
我觉得拟订诉讼方针也太早太乐观,还要再想再问清楚先以假设论,警方如果写A,原po说B,那在当事人无法确知警方究竟写A还B下,不一定对方全责好吗?例如: 天色昏暗、未注意车前状况,这两个就是很精彩的地方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31 19:51:00
单单明知天色昏暗视野不明,又没有放慢车速多加注意真告下去,检察官单单问这点就够当事人跳针了....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5-31 23:51:00
c大从头到尾都是我我我这么厉害快去帮原po争取无责再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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