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上一文章中的规定是否符合规定?

楼主: applepies (苹果派)   2015-04-07 22:38:03
不知道站规有那一个条例能说明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解释。
因为站规若不是这种解释方式,是否有组规大于站规的越权说明,在此
希望能得到解释,避免板主因误判,而造成使用者时间上的损失。
若真如规定所言,被判水桶,水桶期间不受理上诉,水桶期过后
经组务、站务判决认定判决者败诉时,该如何向判决案件的判方求偿损失?
因为其中这段:
板主得不受理。(含看板、水球、信件检举/申诉…
非常具争议,毕竟组务规定必须先和板主做过沟通、包含沟通信件。
若板主得不受理就会造成许多案件板主在判罚之后不理会,而全转由小组长处理。
已和该组务中说明 与板主沟通之信件 这段有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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