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没写进版规文中的版规不能做数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3-30 16:29:18
※ 引述《akaume (小草)》之铭言:
: ※ 引述《ckshchen (尖酸苛博文)》之铭言:
: : 个人发现很多版都会版主发个文就当作版规
: : 但是却无法在精华区或著置底或著版上的版规内看到这条
: : 这意味着新进使用者必须自己找标题"公告"在十到上百(依照版的历史而定)
: : 的文章中去看版规,这实在是一件很违逻辑的事
: : 版规如同交通法规,本意是维持秩序而非陷人于罪
: : 尤其ptt又没罚单..
: : 更何况有些连公告两字都没有,而是在回复系列文章,制止的时候,发在内文
: : 几乎不可能有没跟到事件的使用者有办法知道版规的制定
: : 而且不只是单方面对使用者而言
: : 对新任版主来说,也不一定理解其他没写在版规上的规定
: : 容易执法引起争议
: : 依照现今中华民国法律或各国法律,都是可以查到公开明确的法条
: : 若是担心加重版主之负担实为因噎废食
: : 担心有权者之困扰却牺牲无权者之权益
: : 且ptt的版主都是热诚应征,无热诚只想掌权者应该让给其他有热诚的人才是
: 建议您可与板主或组务进行沟通,
: 另,本板为“站规建议中心”,
: 提出之建议请针对特定站规,
: 若系对其他站务之问题或建议,
: 请至 PttSuggest,SYSOP 或其该管站务看板。
: Ptt法务部 akaume
法务部akaume 您好,我建议的这个就是站规规格
就像劣文在站规有明定的规范,全站通用
劣文之处分“必须于板规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
或是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我建议的就是站规的部分
这个就应该是全站通用,今天版主就是有些人没做这样的事情
才造成纷争
如换个组别或著换个版就不适用,对被管理者而言,必须要用很多心思去爬文
这个建议就是劣文站规的延伸
一个大方向的,新的违规事项必须写入版规而非单一公告甚至没公告之标题
作者: akaume (小草)   2015-03-30 16:41:00
本文转至法务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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