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看了pttlaw版和v版 版主群

楼主: zbuda (未来鼓手)   2012-09-12 11:32:14
什么b兄阿 还有l兄阿
可以这样串通的样子
自己板归引用中华民国法律牴触无效
却又以不知所云用了阻碍人的权利
特指管道就是要隐藏公示问题进行黑箱作业
我也不知道你那是什么中华民国法?我想就算中华民国法亡国
中华人民共和法也是一样的啦
另外我也主张longbow2兄违规喔 已经通知各利益相通版主
我想 社会学派那些人倒楣 就是自己不好看让人揍
又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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