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1.申诉人ID:BlueBird5566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 PttLegist
(b)文章编号:#1arV4a08 (Violation)
3.欲申诉之判决︰#1arV4a08 (Violation)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4.不服理由︰
(1) 被检举人连续发四封站内信骚扰本人 而且每封信件用词都在挑衅
例如“你是不是中文不好?可怜欸”
“讲个几句就受不了啊 舒服啦 怎样”
“只能证明你的中文是真的烂”
“真不愧是赖粉 每一句都能打脸你”
而且每封信都只有一两句话 狂洗本人信箱 造成本人信箱爆满
这已非站方提供站内信的本意
(2) 根据violation的板规
二、其他违规行为:
(一)利用水球、交谈或信件,从事下列行为者:
1、内容有毁谤、侮辱、谩骂他人之情形。
2、未经本站许可,散布带有广告性质之内容。
3、以超过一定数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碍他人正常使用。
4、对其他使用者为性行为或猥亵行为之邀约或引诱。
被检举人显然滥用站内信功能 且带有毁谤或侮辱的言词骚扰他人
妨碍他人正常使用
(3) 结果判决者居然以“且检举人未告知检举人不愿再收到站内信,”为由
判决站内信骚扰不成立。
这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难道有个女孩子被性骚扰 结果法官会说“因为你没告知骚扰者 你不愿再被骚扰”
所以性骚扰不成立?
骚扰的事实已发生 与被骚扰者是否告知又有何关系 根本本末倒置
换句话说 即使我将被检举人加入黑名单 也改变不了他连寄4封信骚扰我的事实
照原判决的逻辑 若连寄一百封 内文全空白的信
只要没回信说不想收信或者没有将对方加入黑名单
是否也不违规?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请参考violation其他判决
我刚随便找一篇
45433 ! 3/29 smart0eddie □ [检举] eminem2003 站内信骚扰
45434 ! 3/29 smart0eddie □ [证据] eminem2003 站内信骚扰
●45435 ! 3/29 smart0eddie □ [证据] eminem2003 站内信骚扰
45436 ! 3/29 smart0eddie □ [证据] eminem2003 站内信骚扰
45437 ! 3/29 smart0eddie □ [证据] eminem2003 站内信骚扰
此篇被检举人也是寄了四封信给检举人
结果判决内容 #1aBFy0HA (Violation)
判决说明:
被检举人极短时间内寄送多封信件,已超过以双向沟通交流为目的之合理数量,
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目之三。
然而此次我也被连寄四封信骚扰 却说我没告知对方我不愿收站内信?
这判决也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