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1aT1T1WG(Violation)

楼主: PttLegist2 (法务部pttlaw板法务)   2023-06-02 11:41:24
判决主文:
申诉驳回。
判决理由:
推文管理权限于看板认定权人,并非本部管辖,法务于处分公告中已有说明。
使用者以“原句奉还给他,是一种反驳”等语作为辩驳,
但本院认为使用者无论从申诉人自述,或其信件内容,
皆指向针对检举人,意指就算原句奉还,都是一种具特定个人的指向。
法务违规并无不妥。
※ 引述《csb80527 (JJ)》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csb80527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PttLegist
: (b)文章编号:#1aT1T1WG(Violation)
: 3.欲申诉之判决︰
: 判决主文:
: csb80527 处罚单一张。
: 4.不服理由︰
: 法官你好,起因是我看到他对别人做人身攻击的推文后非常不满,由于我无法在该看板推文
: ,所以寄站内信给他。
: 站内信内容我没有转述,我是照他骂别人的话原句奉还给他,是一种反驳,告诉他不要随便
: 对别人做人身攻击,对社会非常有帮助,所以绝对没有同时指称检举人是智障,很显然不具
: 有谩骂性质,完全没有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目之一,绝对该撤
: 销罚单一张。他人身攻击还敢检举啊,一中素质就这样?自己可以骂别人,别人不能反驳?
: 他骂什么,就显示他的素质如何,谁站内信辱骂?他才公然辱骂,我只是反驳,他才同时指
: 称别人是智障,显具有
: 谩骂性质,他才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目之一,他才该处罚单一
: 张。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 nyybos8812 : 谣言兴于智障 意外吗? 05/24 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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