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1Q7tel2C (Violation)判决

楼主: PttLegist2 (法务部pttlaw板法务)   2017-12-14 00:29:33
判决主文:
申诉驳回。
判决理由:
按 Violation 板检举规范与处理规则第一条第四项,
“未经板主同意,使用者不得对本板文章进行推文、加注、嘘文。”
使用者于 #1Q7QCelk (Violation) 推文之,其违反Violation板板规事实明确,
法务判决并无不妥,申诉驳回,全案终结。
※ 引述《Chromexe (Chrome)》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Chromexe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PttLegist
: (b)文章编号:#1Q7tel2C (Violation)
: 3.欲申诉之判决︰
: #1Q7tk8M1 (ViolateLaw)
: 4.不服理由︰
: Violation版板规(现行2010年版):
: 4.未经板主同意,使用者不得对本板文章进行推文、加注、嘘文。
: 9.违反本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处罚单一张以上之处分。
: 那篇文章发出后并没有被锁文 让人有机会误推文
: 我是认为如果要的话 干脆Violation版只准发文 推嘘功能都关起来
: 推嘘文功能开着不关 就有踩到板规的可能
: 反正Violation版板规都禁止了 应该是可以直接关起来的吧?
: 再加上 此规定并不合情理
: 今天是我收到垃圾信 想说到违规版去检举 已经看到别人有检举了就推个文
: 结果我和乱发广告单的s250010一样 Q出来都是此人违规 尚未缴交罚单 (已累计 1 次)
: WTF???? 我和一个乱寄信骚扰别人的家伙受到一样的惩罚?
: 使用PTT到现在 我的最大违规不是闹版被水桶 而是到违规版去推文....?
: 那我还不如也学他做些谋取私利的骚扰行为
: 反正没什么处罚 大不了和那些衰小被我寄信又无能为力的人一样
: 都是一张发单!
: 如果要说 今天在这不讨论Violation版的板规
: 那好 我请问 一个看板有这么大的权力能开全站性的罚单 这合理吗
: 私认为这违规可归类在违反"板规"而不是"站规" 应用水桶之方式惩罚 而非罚单
: 这三天会很不方便...
: (请逐点叙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据,切勿以乱枪打鸟或打混仗之论述方式。)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此罚单不符合比例原则
: 国家若为达成某目的必须限制人民之权利,而达成该目的手段有许多种时,必须选择对人
: 民侵害最小的那一种,此即为“必要性原则”。而即使是数种手段中对人民侵害最小的一
: 种,还是必须衡量该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该手段所造成之损害必须小于其欲达成之目的所
: 获致之利益,此即为“狭义的比例原则”。
: 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三条的条文:“以上各条(按:指第七条至第二十二条包括言论自由
: 、秘密通讯自由、诉讼权、工作权等在内的权利)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
: 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为比例原则在宪法中的法理依据
: 我国行政程序法第七条:“行政行为,应依下列原则为之:一、采取之方法应有助于目的
: 的达成。二、有多种同样能达到目的之方法时,应选择对人民权益损害最少者。三、采取
: 之方法所造成之损害不得与欲达成目的之利益显失均衡”
: 禁言三天+1000P的罚单 是否有其“适当性”及“必要性” 值得我们讨论
: (请将证据资料附于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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