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chanyi 违反本板板规

楼主: chanyi (绛虹之泥海天之沙)   2017-05-31 04:07:50
※ 引述《guohuo ()》之铭言:
: 使用者 chanyi 于本板发表 文章代码(AID): #1PANN8o8 (PttLaw)
: 违反本板板规
:
: Pttlaw 板板规与申诉受理规则
: 一.板规
: 5.检举文用词需妥适,且不得有诽谤、侮辱、谩骂他人之情形或看板违规行为。
: chanyi于该申诉文内文提到对我的不实批判言论
: {(2)当事者已经利用此"时间差"手法对于本小组各版主及组长造成多次骚扰及不当控告
: 某些版主在我当下提出申诉就站内信我提醒此人为讼棍,为本组麻烦人物之一。}
: 我在PTT上从来没有利用此"时间差"手法对于本小组各版主及组长造成多次骚扰及不当控告
: 某些版主在我当下提出申诉就站内信我提醒此人为讼棍,为本组麻烦人物之一。
: 请问这言论的根据是怎么来的?
: 若有,请使用者 chanyi 将该板主及该组长被多次骚扰及不当控告的证据明示列出。
: 若无,此言论则为于公开看板公然诽谤本人。
澄清:
此乃"申覆"而非"检举文",当事者之言论及过去之事蹟亦与原案之申覆及判决无关。
因此本人并无违反板规"检举文不得..."。另本人之申覆要件仅就"事件"的"逻辑"逐一澄
清,并非个人主观之立场,亦不代表本人对当事者之好恶。故"主体"乃为"事件证据及说明"
,而非"口头或言语抑或文字诽谤"。本人仅就所收到之信件,以版主之立场将证据提供站
方备参。本人仍主张所有证据及提供之补充乃针对版务沟通,并以版主立场对站方所做之
申覆,与当事者完全无关。
: 请法院裁示,谢谢。
: 补充: 此检举文PO出后,chanyi于5/31 02:58:39编辑文章删除了那段言论,企图灭证。
: ※ 编辑: chanyi (114.41.119.5), 05/31/2017 02:58:39
请当事者自重,本人仅是补充文章证据及修改原先打字手误,并无企图灭证,增修文章也
需要时间,不知你仅备份特定时间文章意欲何为? 对于你不实之指控及诽谤,你所有之文
章本人亦已备份。另已商请小组长提供你之前的文章提供予站方(包含你的分身文),还请
在站方判决结果出来之前自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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