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violation判决不服

楼主: licstar (希凡)   2016-07-26 22:57:31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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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 sky0ocean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PttLegist
(b)文章编号:#1Nbmboid (Violation)
3.欲申诉之判决︰#1Nbmboid (Violation)
4.不服理由︰
(1)依据依据Violation 板检举规范与处理规则,第三条第二项第四款条文中,
明文载记“关于被检举文/被检举人追诉期:检举文所附证据不得超过14天。”
(2)检举人检附资料时间已过追溯期,既已过期为何可以判决?
(3)证据为6/28,但检举日是7/14,超过14日,代表效力失效,本人不服判决!
(4)处罚单是以PTT法规而罚,规则明定证据过14天无效,请法官依法判读。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1CVIBEg4 (Violation) Violation板检举规范与处理
规则依据,另复制于最下方。
#1NXoC_NW (Violation) 证据过期证据。
三.检举文及证据文之格式
1. 检举人需依检举文之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事项。
2. 检举人于检举文完成后,需依以下之规定检附相关证据于本板作为证据文章,变更其
标题应与检举文一致,并将前方之〔检举〕改为〔证据〕。
(一) 以水球、交谈、聊天室之聊天内容为证据时,检举人应将相关之内容移至备忘录
,存入个人信箱后,转录个人信箱内之备忘录于板上作为证据。
(二) 以信件为证据时,检举人应转录被检举人所寄之信件。于大量信件骚扰之情形时
,检举人得直接将邮件列表复制贴上以为证据。
(三) 以暱称、签名档、名片档或其他个人资讯设定为证据时,检举人应将相关之内容
完整呈现于板上以为证据。
(四) 关于被检举文/被检举人追诉期:
检举文所附证据不得超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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