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Violation判决不服

楼主: PttLegist2 (法务部pttlaw板法务)   2016-05-23 11:16:44
判决主文:
申诉驳回。
判决理由:
本板及Violation板之事实审理部分为站内信违规使用,其就信件内容所沟通
之看板事务相关文板务部所管辖,其审理事实与管辖权限不同,在此先行叙明。
经查,Violation板所为之事实认定,其站内信之数量已违反“以超过一定数量
之水球或信件,妨碍他人正常使用”,且被检举人所诉求为版务问题,亦应透过
版务处理程序向上申诉,如向上申诉之管道如小组长有怠慢之疑虑,仍有再向上
申诉之管道,而非透过大量信件造成使用者不便,且检举人已告知有其他申诉管
道可就板务部分提供申诉。
Violation板所为之裁判亦未违反比例原则,全案终结,予以驳回。
Ptt法务部 PttLaw法务
※ 引述《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之铭言:
: 1.申诉人ID: ProductionIG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 PttLegist
: (b)文章编号: 31423
: 3.欲申诉之判决︰
: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请逐点叙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据,切勿以乱枪打鸟或打混仗之论述方式。)
: 该检举人Spell16在我第一次去信(证二)询问判决后3天才回信 (证三)
: 此期间两天我皆一日一封去信 在证三可见其身为版主却在回应中夹带挑衅
: 无意沟通 要求询问者去组务 而组务目前行动迟滞 且本人询问并无要求改判之言词
: 在此单纯询问上 不见须至组务之必要
: 检举人立即闪避其版主职务 欲藉组务之无作为拖延 其心可议
: 在当日我去信(证四)请求对其标准说明 并以证三说词模糊 转求于版务广议
: 检举人于当日回信(证五) 该信检举人之说明偏离焦点 且拒绝于该版讨论
: 末段夹以近二分之一文长之个人言论意欲挑衅 于此证可见其以漏洞逃避回应
: 且以检举人于该版 #1NCsjQKt (WomenTalk) 自言有五分之一版务无回应
: 更清楚检举人本身即具规避倾向
: 又因证五内询问遭偏移 不得欲得之回应 我于当日再详述疑问去信(证六)
: 检举人亦于当日回信(证七) 然此信内无任何实质回应 我于当日深夜再去信(证八)
: 至此 于五月七日有三封往来 后经三日皆无回应 我于十日早上再去信
: 并在此三日多次于版上推文询问 直至十日深夜始得回应(证九) 但依然规避主要之疑问
: 且检举人在证九内声称信件繁多因此遗漏 于我有须提醒其回信之感
: 故我仍无视其模糊焦点之回应 再度去信(证十)重申疑问 尔后即不得回应
: 我每半日即以相同之内容去信 去信2次后即得该检举人于VIOLATION之检举
: 而在该检举人之检举中可见
: ψ 检举说明︰本人为板主,ProductionIG来信要求说明为何检举案未达标准,通
: 信三次之后我认为无法取得共识,故明确表示可前往组务申诉,拒
: 绝继续收信回复。之后又持续收到四封讽刺与空白信件。
: 若见证三及证五该检举人之挑衅 则其声称之讽刺实不足为道 且何为空白信件
: 岂视未得回应之内容为空白 且检举人于该版活动多年 有版主实历
: 岂不知此内容不足于组务 又岂不知组务牛步 以无共识宣称 然回应实与本人
: 之询问并无交集 以此手段规避 而后又以屡次去信为由检举行为不当
: 既拒于版上讨论 又拒以回应 手段之猖狂 令人不得询问判决之意显而易懂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请将证据资料附于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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