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PttLifeLaw板不当处分,检附本案原审判决全文

楼主: Laucky (小布)   2014-05-03 02:55:14
※ [本文转录自 Violation 看板 #1JNeoP72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 Violation
标题: Re: [检举] 板主违反站规和不当行为,及违反板规处分
时间: Tue Apr 29 01:15:03 2014
判决主文:
1.申诉不成立,维持板主决定,并对板主不予处分。
2.请板主群讨论并制订关于使用者于看板中讨论板务之规定。
3.请板主修正置底公告之语病。
判决理由:
1.询问看板,应于板务部 AskBoard 板发表,于生活法律板询问是否有其他
的法律服务板,确实违反本站专板专用之原则,板主认定难谓违反规定。
2.惟查生活法律板置底公告 #1HZxQvsm 篇,关于"他板事务"之部分,确实
有引人错误理解之嫌疑。盖几乎全站使用者皆知,于音乐板谈文学、于经济
板谈理工,此类违反专板专用之文章,亦为他板事务,板主应予删除,并非
仅限于"即将他版事务带来本版继续争吵",板主置底文字易使使用者误解,
应予修正。若为举例就言明为举例,应留意公告用语。
3.本案中,被检举人之文章,若为讨论板务,不应以"请问PTT还有没有其
他法律服务版吗?"、"黾毛东西"等语句发言,除违反专板专用之原则外,
亦有破坏看板秩序之嫌。惟本板请板主留意,本站诸多公开看板,应使使
用者于看板有讨论板务之权利,并应立为板规规定,以符合站规、杜绝争
议,请板主群讨论,并参考 #1Er-BjUE (PttLawSug) 之本站法务部解释,
作出适合之板规。
4.水桶一个月,且无劣退文章,于本站中应非属严重之处分,于本案中,应未
构成裁量滥用,并予说明。
5.本判决转 PttLifeLaw 板主群知悉。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发文申诉,或写信给法务站长,
站长将亲自审查处理。
法务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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