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的程序错误,
请向板务部申诉。
法务助理 skean
附注:
1. 于看板中发表不当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
一款,属看板违规,并依同法第八条,应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本板并
无管辖权限。
2. 看板违规请向板主申诉。若对板主之处置有疑义,请向看板所属小组长申诉;
若对小组长之处置有疑义,请向所属群组长申诉;若对于群组长之处置有疑义,
请向板务站长申诉。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文章代码(AID): #1Gix_J1a (NTU_Service) [ptt.cc] [申诉] NTU板判决不当
: 申诉文为11/27至今4/1号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却未见到群组长处利申诉案件
: 这时候使用者的权益要有谁来仲裁和捍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