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邮局邮政全民开讲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465048233729832/permalink/1946820995552551/
http://i.imgur.com/JT0kW4Q.jpg
这种东西能算印刷品??
上面还有板桥邮局许可证第1651号字样
看来板桥邮局是认可了
先不谈适不适用较便宜的资费
正确名称是"印刷物"而非"印刷品"
连名称都搞错 为何还能认可?
印刷物资费当初设立目的 是为了让人寄广告寄尿布的吗?
还是让人能利用模糊地带少付邮资寄东西??
邮局官网上给印刷物的定义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20101
定义:
凡以纸张、或其他印刷材料用印刷方法印制之文字、图画等,供阅览而不具通信性质之文
件,除另有规定外,可按印刷物交付邮资,印刷物本件或封面上注记有各种文字符号,足
以构成通信性质者,应按信函交寄。
重量限制:
每件不得逾2公斤。单本寄递之书籍得展至5公斤,但寄往国外之书籍,无论单本或多本得
展至5公斤。
尺寸限制:与信函规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