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团体吁 身权法应增社区型服务
04:10 2024/08/25 中国时报 李念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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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团体呼吁自立生活是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核心精神之一。(示意图,Shutterstock/
达志)
卫福部社家署8月7日公告修正《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草案,新增合理调整、通用设计
、反歧视、从业人员身分限制,以及提升障碍者政策参与五大方向。身心障碍者自立生活
联盟批评,草案中未见“自立生活”相关条文,呼吁政府增加社区型服务,制定去机构化
计画。
台湾身心障碍者自立生活联盟祕书长林君洁指出,自立生活是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PRD
)核心精神之一,《身权法》应清楚订定自立生活精神,让地方政府在实务上有统一方向
,来提供相关支持服务,“细节当然可以由行政指导或行政规则订定,但仍需要有严谨、
明确的母法来保障基本权利”。
台自盟也声明,要协助障碍者实践自立生活,政府应增加社区服务资源,有计画地让机构
退场。林君洁说明,机构高度限制身障者生活,会导致身障者和社会连结薄弱,违反自立
生活精神,“不是说他们需要被照顾,就丢到机构将他们孤立、隔离”。
她举例,有些身障者机构以空间不足、充电麻烦、担心乱跑等理由,禁止身障者使用电动
轮椅,“住在机构等于人身自由被约束,老实说就是被控管,机构才好管理”。
对此,社家署代理署长张美美指出,现在政策方向已经朝“扩大社区身障服务资源”前进
,但短期内不可能达到去机构化。她说明,目前全台120万名身障者,虽然只有约1万名个
案在机构生活,但有些监护个案,没有亲人又没有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有人长时间照顾,
这种情况就很难只透过社区服务或个人助理协助解决。
林君洁则回应,“当然不可能马上达成全面去机构”,但政府可以制定渐进式目标,减少
投入资源在兴建机构,可是政府却计画2027年前,为1000名身障者建造13家新机构。
张美美解释,原先草案中有提出自立生活相关条文,但5月和民间团体沟通时,民团意见
不一,双方未达成共识,因此本次修正草案未纳入,主要只放共识高的内容。她强调,草
案预告期到9月6日,9月2日卫福部也会邀集地方政府、团体、各机关,针对各方意见再行
讨论。
新闻出处: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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