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家语言法发展法草案出炉 拟让幼儿园教

楼主: cradredtade (☆☆☆☆☆☆☆)   2017-07-11 14:43:43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257253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教育部规定国小必须推动本土语言教学,但成效不彰。文化部日前公告国家语言发展法草
案,明定“保障学龄前幼儿国家语言学习之机会”,将母语教学提早至幼儿园。草案预计
于下个会期送进立法院审议,将是台湾母语教育的重大变革。
文化部推动国家语言发展法,3月起陆续举办7场公听会,据此拟定草案。文化部次长丁晓
菁指出,经7场次公听会所蒐集的民意,皆表示幼儿的语言教育是“黄金学习期”,应多
方学习其母语或相关国家语言。文化部上周一(3日)上网公告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月底
将举行最后一场公听会修正定案,提送行政院审查,再送入立法院审议。
根据此一草案第2条规定,“国家语言”指“台湾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及台湾手语
”。草案第8条则规定,“中央教育主管机构及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保障学龄
前幼儿国家语言学习之机会。”
对此,教育部国教署署长邱干国表示乐观其成。他指出,国教署已尝试推动不少“沉浸式
母语教学幼儿园”,根据幼儿园所在地区的主要族群推动母语教学,包括原民语、客语等
,立法后将“做更多”。
全球化时代,许多幼儿背负家长压力学习英语,如今还要加入母语一项,学习压力会不会
太大?
邱干国指出,幼儿园的母语教学和国小不同,主要采“沉浸式教学”─用游戏、听故事、
听儿歌等方式,让孩子自然而然亲近母语;也不像国小的本土语言课程,有固定教材与授
课时数,相信不会造成幼儿学习压力。
丁晓菁也说,此一立法的原意是“保障权利”,而非“强迫学习”;立法也倾向“多一项
选择”,而非强制规定学习。她指出,幼儿园学习母语是延续家庭中的母语环境,并非学
习一个全新的语言,和学英语的压力不同。
至于推动母语教学衍伸的师资问题,丁晓菁表示,文化部将与教育部协商,希望教育部辅
导并协助各大专校院培育所需的国家语言师资。
邱干国则说,幼儿园所需的“沉浸式母语教学”方式和国小不同,未必需要专门师资或专
业认证。目前不倾向比照国小的本土语言教学,要求幼教人员具备母语教学认证。关于幼
儿园的母语师资培育方式,未来还会再研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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