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数据

楼主: TanIsVaca (好好唸书吧!)   2014-01-11 15:00:16
※ 引述《kaod (我也要去玩耍)》之铭言:
: 推 TanIsVaca:但是台湾有些薪资收入=0的人,比最高薪资收入者有钱。 01/11 13:00
: → TanIsVaca:富人主要收入不是薪资。是房租收入、价差收入、利息收入 01/11 13:02
: 你错了,
: 如果以所得税率级距在40%以上的当作富人,
: 其各类所得项目最大项是在“股利所得”,
: 不是你说的“房租收入、价差收入、利息收入”。
: 综合所得税的所得没有什么叫“价差收入”,
: 你说的应该被纳入叫做“财产交易所得”,
: 总金额并不大。
: “房租收入”在综合所得税统计中列入“租赁及权利金所得”,
: 这项的总金额也非常小。
: “利息收入”更不用说了,现在利率很低。
: 不相信你可以自己去google各年度的综合所得税核定统计专册。
贴个例子:
http://www.fia.gov.tw/ct.asp?xItem=2244&ctNode=668&mp=1
大家可以抓“100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初步开征核定统计专册html”
解压缩到一个资料夹后,可以用浏览器开启。
综合所得是以下这些所得的加总:
营利所得、执行业务、薪资所得、利息所得、租赁及权利金、财产交易所得、中奖所得、
股利所得、职退所得、稿费所得、其他所得。
表6-2有“所得净额、应纳税额”。
表16-2、表17-2,可以看到我国所得级距低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薪资,所得级距高的人主要
收入是股利。
有钱人“租赁及权利金”所得并没有超过股利,所以我之前太高估包租公包租婆的赚钱能
力了。
注:
所得税是哪些东西的加总?请看“所得税法第14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03
作者: Merlion (台台-独派大老)   2014-01-11 18:08:00
非薪资所得都不重要 也不是重点 普通老百姓才是重点况且非薪资所得 新加坡应该会更夸张的高 不过非薪资所得实在没意义不管有无数据 请把""非薪资所得""当成 [未知算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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