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专利诉讼财务风险 可运用事务所收费规划与诉讼保险
https://bit.ly/32fNhDf
众所皆知,美国专利诉讼费用相当高昂,往往打完一场专利侵权诉讼,不论是原被告双方
,各别可能都需支出数百万美元的诉讼费用。
就原告专利权人角度:当提起诉讼时,若未备妥完成诉讼全程所需的数百万美金资金,仅
乐观地预期可与被告尽早达成和解,如此当诉讼时程和费用超出预期时,专利权人可能会
面临诉讼经费不足,诉讼进行到半途难以为继的窘境。
就被告涉嫌侵权人角度:如资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美国专利诉讼调查报告PWC Patent
Litigation Study 2018, 美国专利诉讼案件平均赔偿金额 (median damages award) 持
续成长,从2002年的650万美金持续成长到2017年的920万美元;而2021年美国法院陪审团
更做出多项数十亿美元侵权损害赔偿判决。自专利侵权诉讼开始,被告涉嫌侵权人就面临
一个平均近千万美金的财务风险。
考量上述专利诉讼伴随而来的财务风险,部分欧美律师事务所会考虑按条件收费协议
(CFA)方式来收取服务费,而部分欧美金融保险业者也提供有若干专利诉讼相关保险业务
,如此来降低原告专利权人或被告的财务风险。
律师事务所按条件收费协议 (Conditional/Contingency Fee Agreement, CFA; Damage
Based Agreement, DBA)
针对专利维权活动,当外部律师评估原告专利权人有合理胜诉机率,且预期胜诉后可回收
的侵权损害赔偿金额超过外部律师事务所按原本标准钟点费收取律师费报酬的数倍以上时
,此时外部律师事务所与专利权人间便存在着进行按条件收费型态协议(CFA或DBA)的空间
。
按条件收费型态协议(CFA或DBA)运作,一般是:
外部律师事务所承诺以大幅折扣减免后的收费标准来提供诉讼服务,让专利权人得以提起
诉讼进行维权;
当获致有利诉讼结果,而有损害赔偿或和解金收入时,则律师可分享双方约定比例(例如
:30%~50%)的损害赔偿或和解金收入。
如此外部律师事务所分担降低原告专利权人提起诉讼的财务门槛,同时外部律师事务所也
投资分润诉讼成果。
例如,外部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提供以下类似格式表作为按条件收费型态协议的收费计算基
础(其中金额只是举例说明),依据诉讼进行到不同阶段,外部律师事务所收取对应阶段了
律师服务费和分红金额(bonus)。
分红金额部分双方可约定是损害赔偿的固定或变动百分比,例如:损害赔偿金额400万以
内,分红比例为50%;损害赔偿金额超过400万以上部分,分红比例降为30%... 以此类推
,如下表,直接设定 (b) bonus cap 分红金额上限。
企业诉讼费用支出以购买保险来降低财务风险 (Corporate Litigation Fee Insurance)
当专利权人考虑要购买专利诉讼相关保险来降低财务风险时,一般通常会先想到如何分摊
转嫁己方投资的高额诉讼成本,企业诉讼费用支出型态保险便因应产生。
诉讼费用支出型态保险运作可能是:若诉讼判决结果对被保险人不利时,则被保险人已支
付的诉讼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承作额度内赔付给被保险人。例如:被保险人是原
告专利权人,当保户原告专利权人未能自诉讼被告处获得足够损害赔偿或和解金收益,被
保险人诉讼费用支出金额超过自负额门槛时,保险公司将赔付保险金给原告专利权人。
企业诉讼费用支出保险常见两种主要架构:
事件发生前(before the event, BTE):涵盖将来发生诉讼的相关费用,就像其他类型保
单一样,被保险人根据其风险状况定期支付保费。
事件发生后(after the event, ATE):在个案诉讼发生后,可购买事件发生后ATE保单来
分摊诉讼诉讼风险;但因为专利侵权诉讼已经在进行中,保护请求保险公司给付理赔金机
率更高,故这种保险费用更高。
在 "败诉方付担费用" 原则下,英国诉讼的败诉方不仅要负担自己的法律费用,还要承担
胜诉方的法律费用;包括对手的律师费、法庭费用、专家费用,以及影印/打印费用;因
此败诉方潜在的财务成本可能很大且难以预测。因此,英国诉讼的双方,常会购买 "事件
发生后ATE保险"。
判决保留保险 (Judgment Preservation Insurance)
若下级法院一审判决对原告专利权人有利,判定原告专利有效且被告产品侵权,要求被告
应支付钜额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金额时,相信原告都会大肆庆祝,享受艰苦诉讼后获致的甜
美胜诉果实。但原告此时恐怕还不能高枕无忧,因为当面临钜额损害赔偿金时,被告一般
都会试图通过上诉或废止程式来推翻下级法院一审判决;因此必需等到走完上诉程式,才
能确定钜额赔偿金安然入袋。如此上诉程序可能会增加额外的不确定性,因此判决保留型
态保险便因应产生。
判决保全型态保险运作是:当上诉或废止程式把一审判决被告应支付损害赔偿的部分或全
部撤销时,保险公司同意就该被撤销损害赔偿的一部分赔偿判决持有人。
具体说明案例如下:
假设下级法院一审判决,判定被告应向原告专利权人X支付8000万美元的侵权损害赔偿。
考量上诉法院可能会推翻此一审判决风险,原告专利权人X欲投保判决保留保险;保险公
司评估后愿意承作4000万美元损害赔偿金的赔偿担保;亦即原告专利权人X可透过购买保
险,确定至少可获得4000万美元损害赔偿的保障。
若稍后下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全部逆转撤销,损害赔偿金降为0,则保险公司将支付原告被
保险人4000万美元的理赔金。或者,若一审判决是被部分逆转,导致被告应支付损害赔偿
金减少为3000万美元,那么保险公司将赔偿3000万美元最终赔偿金与4000万美元承保损害
赔偿金额间的差额;亦即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支付原告被保险人1000万美元。
结语
以往依据中华民国专利提起侵权诉讼,部分外部律师的诉讼服务费是按照每个审级承办到
相关程序结束来收取固定金额费用,较少按照律师或专利工程师实际工作时数计算钟点费
,因此外部律师诉讼费用多能控制在一个定额内。另一方面,智慧财产法院先前判决的侵
权赔偿金额,偶而出现较高天文数字赔偿金额,平常也较少耳闻有专利权人因胜诉而瞬间
暴富的案例。因此针对国内专利侵权诉讼,一般原告或被告厂商财力多可负担,较无寻求
金融保险业者融资降低风险的需求。
但产品销售到欧美各地的国内厂商,仍有可能会在欧美各国被告侵权而必需应诉,或甚至
需主动提起欧美专利诉讼维权的机会,若能事先评估不同态样的专利诉讼保险方案,相信
可减轻公司面临国外专利诉讼时的财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