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询问,
这是朋友的新创公司遇到的问题,
不知有没有人有PCT进入欧盟的经验。
朋友与一家专利师事务所已合作数年,
第一次走PCT申请国外专利,
申请的国家是欧盟。
因为台湾有OA,
所以根据OA意见修改,
并精简PCT基础案再送出,
要申请的claim是PCT基础案再限缩。
在收到请款单时,
才发现事务所在没告知的情况下以基础案送出,
(事务所说是官方要求先送基础案,
未来再申请改回原申请案。因为时间急迫,他们没有告知就先付款了。)
因此多了很多超项费、超页费,
未来还要付昂贵的服务费再改回来。
请款单还包含未曾报价过的审查费、指定费及服务费,一样是官方要求、时间急迫,没告
知
就先支付了。
请款单费用将近是报价单的三倍,
看到请款单后,朋友无法负担想取消申请,
事务所说这些规费他们已经支付了无法退回,
要求朋友还是得付款。
(当初事务所有提供美国、日本、欧盟的报价,只有欧盟没有含审查费,朋友看到价格差
不
多,为了省翻译费而选择美国、欧盟,现在反而欧盟的费用会高好几倍。)
请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
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