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中国专利修改扩大专利范围的判断

楼主: RUFT (RUF)   2020-03-15 12:12:27
各位先进大家好
最近在修改中国专利时 遇到了一个问题
来龙去脉大致是这样
原本独立权利要求是请求A+B+C
在第一次OA时 审委用创造性核驳
在第一次答辩时 把独立权利要求改为A+A1+B+B1+C+C1+D
在第二次OA时 审委只用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核驳
认为D概括了较大的专利范围 至少要加D1 D2 进去
现在问题来了 前辈建议我直接把D删掉
但这样就违反了审查指南中的
“主动删除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扩大了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
而前辈又说 并没有扩大 因为原本申请时就是 A+B+C
现在只是把A+A1++B+B1+C+C1+D修改为A+A1+B+B1+C+C1
这点我有点疑惑 因为直觉每次的修改是针对当次的审查意见
这样修改真的没有扩大专利范围?
以上,请各位先进解惑
谢谢!
作者: p20770299 (scarlet)   2020-03-15 14:45:00
不是最终审定的话应该可以删
作者: wowhanhow (我很好)   2020-03-15 16:03:00
反正审查阶段没有禁反言,审查指南又只是行政规则。
作者: godlikeking (Silo is my nightmare)   2020-03-20 13:29:00
两种都写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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