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CIP主张优先权

楼主: wowhanhow (我很好)   2018-12-25 21:01:34
我只回第1点
※ 引述《skyempty (小空)》之铭言:
: A暂时案申请日2018/01/04 B案主优A案(2019/01/04前须提申)
: C暂时案申请日2018/06/13 D案主优C案(2019/06/13前须提申)
: 1. 暂时案若没有在一年内转正式在满一年时会被视为失效+公开?
: 若有转正式案,就不会在满一年时被公开吗?
我有点搞不懂你所谓 B案主优A案(2019/01/04前须提申) 是什么意思?
所以说B案申请了吗?
还是说
你的意思是 B案预计要申请 而且预计要主张的优先权为A临时案
建议可直接参阅USPTO对临时案的解释
https://www.uspto.gov/learning-and-resources/newsletter/inventors-eye/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what-you-need-know
缩短网址为: https://tinyurl.com/yawptqdq
若有一件公开的后申请案
在文中提到临时案的案号
临时案必定会被公开
请注意 这里没有说是在哪个部分提到
意即若已经有公开的申请案或专利
就算你是在先前技术、发明内容、实施方式等任何一个部分提到临时案的案号
只要公开提到此临时案 就会被公开
在这里一直强调公开
用白话讲就是
只要有公开讲就有事 没公开讲就没事
换言之
如果你指的是B案预计要申请但还没申请 那放心不会公开
如果你讲得是B案已经申请并且公开主张A案优先权 那就会公开
: 2. 若D案的美国案以B案的CIP提申,但仅主张B+C案,不主张A案,是否可以?
: 审查的基准日为何 会有前案的问题吗?
: 3. 若D案的大陆案仅主张B+C案,不主张A案,因为A不会被公开,所以不会有前案的问题?
: 审查的基准日是B的提申日吗?
: 小妹是专利程序新人,最近被CIP搞的混乱
: 请前辈们帮忙解惑~~谢谢~
作者: Cortisone (可体松)   2018-12-26 01:32:00
个人猜测啦,原原PO怕B案来不及做,然后A案公开变成102适格prior art从第二点第三点推敲D(含improvement)来不及在1/4准备好最多只能准备好B,所以D才会以CIP形式接续于B(她的两个问题都没提到D主张A)说不定是B本身也很赶,拿A的材料修一修直接上“须提申”─因为只剩下几天,要来不及XD
作者: hensel (hensel)   2018-12-26 07:37:00
案子都快一年了,不知道是发明人还是工程师的问题,结果最后丢给新手程序伤脑筋,真是伤脑筋。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18-12-26 08:52:00
真的 其实程序很重要的 有时候出包是没得救的
作者: trafficboy (交通男孩)   2018-12-26 22:14:00
其实临时案也不一定啦,临时案跟正式案差太多,优先权日也没有用,审查日还是看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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