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面询申请书(含抱怨文)

楼主: smilehyi (Yi-Huang)   2018-08-17 10:39:46
关于专利面询申请书想请教版上各位前辈:
申请书第二项“如未申请视讯面询者,一律亲至本局办理面询”,其中所指“本局”是指
台北市大安区辛亥路2段185号3楼还是包含各地服务处呢?
以下事情发生经过(以及抱怨)
因为我任职的事务所加上客户都在台中,想说就近就好,但因为申请书有备注不选视讯就
只能亲自去“本局”(我的理解是在台北),于是我便勾选了申请视讯面询,建议地点则是
在台中(想说委员最后还是可以决定要不要视讯,主要是希望办在台中)。
昨天下午接到智财局审查委员来电问我们为何选视讯
我:因为申请书说不选视讯就只能去本局(目前我的理解还是在台北),所以我们可以在台
中然后不要视讯吗?
(其实我知道可以,只是要看委员怎么决定,所以想征求他的同意)
委:我听不懂(关于本局与服务处的差异),你建议地点就选台中了阿,本局就包含台中
了阿!你之前没填过吗申请书吗?你新来的吗?
(我OS:听不懂你不会去看申请书吗?既然本局包含台中那就不要又硬写上服务处啊!而且
面询作业要点也是把本局跟服务处分开讲啊!我填过很多遍第一次遇到审查委员有这问题
,而且我是不是新来的关你什么事,你老屁股有没有好好看过面询要点(白眼))
反正我也不想得罪他,而且只是文字上理解的问题,不知道他为何要这么不悦,就暂时同
意“本局也包含各地服务处”这件事,最后是视讯+台中。
但我还是觉得申请书设计得很诡异,所以想问问前辈们到底本局是什么?????
不先打电话确认是因为已经遇到很多次智财局人员讲话前后不一,所以一直以来填写申请
书都是用自己的理解方式,结果还是发生跟委员见解有冲突的情况~
(好啦,其实抱怨成分比较多,如果是我的错我会好好反省,如果是审查委员的问题,下
次又遇到一样的情况我会请他自己好好研究一下相关法规,请前辈们鞭小力一点Q口Q)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8-08-18 10:31:00
你都已经勾选视讯面询了,为什么还希望他们人在台北可以下来台中? 莫明其妙 反正你都是在台中处理这件事 他们人有没有南下, 面询也一样会进行 这样对你到底有什么差?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18-08-17 14:35:00
你用负面排除的说法 本来就不容易让人抓到你要讲什么所以我不是在下面跟你说 怎么正面表示自述的想法了吗?所以审查基准也不建议 Claim 用负面表列阿(挺~~~XD)
作者: bingnaicha (cha)   2018-08-17 13:40:00
下次接到电话直接说申请人在台中就好了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8-08-17 10:49:00
https://tinyurl.com/y86rzhxv 本局简介>组织架构“目前智慧局设置有......,并在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等4个地区设置服务处。”我觉得是单纯双方理解上有出入而已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18-08-17 11:25:00
你的回复是在绕口令吗??? 看文字就让人混淆了何况是听电话的审委?? 干嘛不直接跟他说....."因为不确定是不是可以在台中办理"当面"面询"而且你在发文申请面询之前 既然有不清楚的地方怎么不先打个电话跟审委沟通一下???
作者: MoonMan0319 (Innocent World)   2018-08-17 11:45:00
连你的文都看不懂了何况电话...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8-08-17 11:50:00
我大概懂你的症结点在哪里 那个“本局”指的是对外自称的意思 跟“本人”类似 但你理解的“本局”是相对于“分部”来说的
作者: a64tototo (死后的世界...是如何呢)   2018-08-17 12:20:00
审委是不能得罪的,您不怕版友有tipo人员?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8-08-17 12:46:00
不用怀疑,智慧局的长官们会看版上文章 XDDDDD
作者: hantang (小噗女孩vs小开男孩)   2018-08-18 20:21:00
你怎么不去呛其他国家审委?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8-08-19 20:23:00
原po描述的得很清楚啊,填表须知中,本局地点是指台北的确应该修改一下, 避免混淆, 不然又有新人被"前辈"念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8-08-19 23:50:00
同样都是台北市外的县市,若普遍上,别人没有沟通上的问题却只有你有 那很明显就是你个人的问题了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8-08-20 09:12:00
这文犯了夹叙夹议的大忌 建议把事实和内心小剧场分段说明 才比较好阅读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8-08-20 10:02:00
我是觉得第一句的问题很清楚啊事件发生主观描述判,就要看是平常工作是在甲方或乙方了\断和解读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8-08-23 00:04:00
如果官方回应是这样,那就是审查委员的问题了~"~
楼主: smilehyi (Yi-Huang)   2018-08-31 17:32:00
智财局真的有人在巡ptt~之后委员打了两通电话抱怨我投诉他,还请我申请书要勾好,不要再挖洞给他跳(希望委员下次直接跟我说,别再透过别人了)。我现在知道原来ptt可以当成申诉的管道。毕竟在局长信箱我完全没有提到该委员的不是啊~~~https://i.imgur.com/BayKAQH.pnghttps://i.imgur.com/gKU3T6q.png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18-09-01 15:09:00
其实也不算巡啦 因为有板友就是审查官阿另外用负面表述的方式 理解上就是要转个弯....用文字的话 还有机会回去推敲....但是用口说时....一旦错过那个点 可是没办法倒带重听的.....所以我是觉得口语沟通 尽量别用负面陈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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