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不管我在IF还是IH,
有OA时都有事务所人员与申请人那边碰面报告讨论决议的习惯.
最近换了IH上班的公司, 与该新公司配合的事务所联系,
事务所说OA只给文字分析报告, 不碰面讨论,
如果看了事务所的分析报告, 决定不答辩了, 会收结案费用,
若是我或公司特别有要求, 也至多是电话讨论.
请教各位先进, 这已经是业界常态了吗?
我记得以前在IF时, 老板和我会把OA时, 对申请人那边当面讨论报告当成职责,
以前的IH工作, 配合的事务所有OA时会很积极来碰面接案.
难道我已经是古早时候土法炼钢的人了吗?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8-08-13 10:37:00
答辩时要事务所工程师每次都跟客户当面讨论,从来就不是业界常态在国外连新案都不一定会有事务所的人去访谈见面讨论跟电话讨论其实效率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