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专利契作新蓝海 工研院吁产业善用资源
[来源]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80417016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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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17日电)专利是企业用于法律诉讼时的利器,更应视为生财工具。
工研院表示,正接受5家企业运用“专利契作”方式,付费由工研院代研发蓝海技术专利
,企业应多利用国家资源助竞争力。
工业技术研究院与全球智慧产权专业杂志IAM(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今天共同
主办台湾智财商业论坛“IPBC Taiwan 2018”,邀集逾240位国内外科技大厂智慧财产策
略长、研发技术长、与政府机关人士等,以实务经验探讨智慧产权商业化,为充实台湾企
业的专利弹药库贡献心力。
工研院技术移转与法律中心主任王鹏瑜表示,智慧财产除了是被动做为诉讼的防御利器外
,更是进可攻、退可守的市场利器。经由积极活化运用后可为企业生财,甚至可与其他公
司交互授权、商业谈判、打入国际供应链,甚至还能进一步投资抵税,为企业带来更高的
商业价值与稳定财源。
王鹏瑜指出,工研院这几年接受了5家大型企业以“专利契作”的模式,委托工研院的大
批研发人才依据设定的领域和题目来研发非常有潜力的专利,相当类似农业契作的观念。
王鹏瑜举例,从事某特定领域制造或服务的企业认为某项未来非常有潜力的发展可以成为
专利,因此与工研院协商这项专利的可行性,并付费签下约3年的合约,未来研发的成果
与专利完全由企业拥有。目前已有一家企业委托研发5G通讯的专利中。
但是工研院的角色是辅导产业提升竞争力,因此在“独享”的方式下,另开发出“共享”
模式。他说,企业不必花太多经费委托,一样由工研院来研发,但成果和专利由双方共享
,工研院可以利用这项专利来协助其余中小型企业提升竞争力。
王鹏瑜指出,虽然工研院接受“专利契作”的案件和研发人力有限,但工研院已打算从被
动接受企业委托逐渐主动出击与企业接触,为适合的企业量身打造研发专利,如同台湾的
制造业从早年的委托制造(OEM)走向委托设计(ODM)的味道,如此才更能符合与市场接轨的
新竞争形态。
他强调,“专利契作”在企业界还不算太普遍,但并非只有出得起钱的大企业才能享有,
无法进用太多研发人才的中小企业也可善用工研院的研发能量来合作,为布局蓝海策略尽
一分力。(编辑:林兴盟)10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