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个合作单位做一个影片拍摄的案子
然后因为跟合作单位闹不愉快,对方制作一半就离开了,最后由我自己完成。
然后目前案子完成了,业主OK,但合作方却跑来说想要在上面加他们的logo
但因为对方做到一半跑走,我不同意,业主也不想管对方
但现在卡在业主跟合作方有签约,业主则不想为难
想问若假如影片上传后的成品,有合作方擅自加进去的logo
想问下我有立场可以告合作单位的吗?
虽然我知道签约对我不利
但因为影片的前制.拍摄到后制,都是我处理的
想问如拿影片母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影像的创作由我这出手的
有办法告合作方侵犯著作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