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有A & B & C三个电路,完成最后的目的.
: 小弟的专利是 D & C两个电路完成最后的目的.
: 前人发表的电路在最后claim的范围内,只claim了A B, 没有claim C
: 小弟则是claim D & C 的做法
: 前人虽未claim C,但是在专利揭露的电路图示内,有画出C.
: 另外说穿了,小弟的 D 跟前人的 A 加 B 可以说是同一件事.
: 这种情形下,我还有反驳的可能么?
应比的是你的CLAIM 比 引证案的整体
引证 本发明
AB+C D+C
AB=D;引证=本发明
逻辑上是这样说没错
但要看的还有其他周边条件
如二者之间的连接关系 (EG:中间有没有其他电路,用何者连接等)、
应用条件等等等 (EG:电流、电压、所耗功率等 )
简单来说,任何不同之处都可以拿来打,端看你找不找得到
这也是为何答辩收那么贵 XD
: 当初申请之前,有请专利事务所先检索一下,有无冲突他人专利,答案是没有.
: 而最后,美国的专利审查人员,还是找到了好久之前的相似专利.满佩服的.
工程师做的检索是送的 佛心一点四个小时做一份
美国审委一天一案 花的时间就三倍以上
能找到比较好的前案,一点也不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