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过,最近我们上网浏览专利局已公告之新型专利时,
: 发现我们的客户已经将我们所贩售的产品先行申请新型专利权。
: 问题是对方公司是向我们公司购买该产品,
: 而该产品早在他们申请专利前就已经编制在我们公司的型录上,
: 1.能够提出举发,或是撤销对方专利权,表明该产品是我们公司的设计吗?
: 毕竟对方公司申请专利权的用意在于限制我们公司替对方公司的同业生产。
: 2.是否能继续申请该商品的专利权呢?
: 3.是否会影响第二代产品的新型专利权申请?
: 因为对方公司的专利范围有涉及到产品设置的地点以及架设。
: 4.专利范围重复是否会有影响?
: 毕竟主要构造是相同的,我们是部分组件变更和功能效能的提升。
建议找一间事务所好好配合^^
本案重点在于
1.在申请专利前,产品己见于型录且己公开,自始丧失新颖性...
2.对方非专利申请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