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企业不买专利的原因

楼主: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4-25 15:17:00
: 我跟大家聊那么多天.我得出这次专利挫败的心得
: 1.他看准我没能力去自己做.我做不起来
: 2.他一看就知有漏洞可钻.不需花大钱买专利.他知道我以个人是告不赢它大财团
: 跟他雄厚的律师团
: 3.我专利再一个月就超过1年.国外就丧失优先权.他爱注册几国就注册几国
: 看准我没能力去国外注册!!放弃台湾这小市场可省一大笔专利费
: 国外的她准备就定位.等时间一到就全包了!!!
: 我大陆跟美国市场真的不干心送他
: 有代办1个月内能"送件"成吗?
给原po:
大多发明人都拥抱过发明梦 但却不知如何实现
‘你可以赚1000万的简单点子’一书是原PO看过认为最适合无背景发明业家的入门书
此书文句通顺,字少,例多,易懂
而且分享的全是著者实务上遇到的案例 可以当小说看 XD
http://0rz.tw/LOK1V
(PS: 本书己出版近二十年 故就专利法言 有些细部内容己跟现行法规不同
但就概念是共通的,值得一看 。
以下为其序:
...(前略)
在美国有“现代爱迪生”之称的多产发明家,制造商及企业家--罗伯.海耶思(
Robert M. Hayes)首次现身说法,将他丰富的经验整理成二十四项法则,让你知道他是
如何将他的创意点子变成大把的钞票的。
例如:
法则02:发明是买方市场,而非卖方市场。
法则12:在成人、女孩、还有男孩之间的互异处,只不过是他们荷包的大小及玩具的成本
不同罢了。
法则14:将产品卖出所花费的成本比制造的成本还高。
法则15:对于新产品,我们总是一开始即可预估你可以拿到的金额的利润至少为百分之三
十三又三分之一。
法则16:在行销网络及销售环节中的每一个人,是以百分比数来从事交易;在制造业里的
每一个人,则以实际的金额来从事买卖!
法则24:藉著使他人富裕,你也同样能致富!
作者: bonaqabo (Always_missing_you)   2014-04-25 19:43:00
可赚一千万的简单点子让我想到好神拖
楼主: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4-25 20:00:00
好神拖不才卖了两百万? XD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4-25 21:27:00
推法则 24, 先让专利师富裕, 发明人也能致富.藉著使发明人富裕, 专利师也致富.经济学第一课, 专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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