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太闲吗?

楼主: brson (下大雨)   2014-04-22 22:16:25
请问各位大大有无接到智慧局打电话来,说表格的部分,
要放在说明书的发明说明里面,现在起,不能再放在后面
的图式部分。
专程打电话来,要我们重新挪动表格部分,并给新的修正页。
所以这又是怎样? 要提升审案品质,是看这个?
还是太闲?
搞不懂调整这个到底是在干麻,真是无聊透顶!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4-22 22:19:00
一直是这样 不改你会接核驳
作者: art001 (......)   2014-04-22 22:19:00
我碰过因为"表格不放在说明书里面"而核驳的委员...可是基准里面也没有明确规定 感觉只是IPO的内规而已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4-22 22:22:00
基准规定图示不可放不相干的文字之类的 就是啦
楼主: brson (下大雨)   2014-04-22 22:23:00
感觉水准有够差的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4-22 22:32:00
后面不是只能放图吗…不能放表吧
作者: mmu   2014-04-22 22:49:00
没抓会被长官纠正 抓了会被投诉要写报告
作者: art001 (......)   2014-04-22 22:55:00
也可以把表格看成是一张图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4-22 23:07:00
那至少楼上要把表格扫描成图档再凹....
作者: kongon (呆)   2014-04-22 23:09:00
化学式、数学式或表(table)等技术内容,若无法记载于说明书内文时,得加注如式一、表一等编号说明,记载于说明书之最后部分。若上述技术内容无法记载于说明书时,得记载于图式中,惟应注明如图一、图二等图号,并符合专利法施行细则有关图式之相关规定。
楼主: brson (下大雨)   2014-04-22 23:13:00
美国日本都可以放表,要抄就抄像一点,不要改一点小地方,就自以为很有特色,就以为是自己特有的法典,自己特有的基准不是怪审委,我知道很多审委很无奈。长官真的懂法理吗?现在只用26-4是不是能核驳,你们内部都有争议。谁有guts敢跳出来喊只用26-4是可以核驳的?如果你们都有争议,那就不要乱搞。
作者: kongon (呆)   2014-04-22 23:16:00
摘录自 2013年版专利审查基准 第二篇 第一章 (pg. 2-1- 38)个人理解:审查基准已经说可以放表格,但智财局实务并非如此
作者: realcom02 (无)   2014-04-22 23:38:00
同事好像碰过类似的状况 核驳理由写表格不是工程制图XD
作者: ipme (oOpz!!!)   2014-04-23 00:13:00
我个人是支持图式可以放表,要改善审查品质实在不是在看这个.说真的,龟毛这个还蛮鸟的. 美日案的确可以放表.要追赶美日并提升产业竞争力,智慧局该有的突破与创新,应该不是在于图式不能放表吧.
作者: h520 (恩哈恩哈恩哈哈)   2014-04-23 03:14:00
不过改点东西罢了 不用太恼怒XD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4-23 07:46:00
我官方超他国法规时加上自己独见创获者并非新闻对既有某些法条仅在黄道吉日执行更非新闻前者请积极促进修法 后者请积极促进执法 否则"官方"就就习惯这样办事 毕竟公务员的终极老板都不管了谁管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4-23 08:56:00
表格算是说明书的内容 不算图式的一部吧?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4-23 17:30:00
过去到现在都是不能放在"图式"
作者: pizzicato (normal?)   2014-04-23 19:15:00
赞成 ipme大的说法. 像日本的请求项格式极为自由附属项的引用项次可以写在前面也可以写在后面. 也不会管你一项中有多少句点.反观本国还在那种八股的僵化格式上作文章. 对促进产业发展一点正面意义都没有.
作者: mmu   2014-04-23 20:47:00
那审查意见也可以效法日本的写法吗?
作者: ipme (oOpz!!!)   2014-04-24 00:48:00
我想那是专业形象与观感的问题.专利局可以作的是引证案找的更像等等,而不是在龟这种东西.再说,要扯程序正义,在文件齐备的阶段,你们就应该通知了,而不是事后才打这种电话,我的同仁们也是抱怨过.那遇到进口案很多的状况,岂不是要调整到疯?是问,有这种调整的必要性吗?有一百件, 我一百件都要调?要扯审查意见,某专利局的审查意见还真是狗屁不通,我真的现在分不清到底是好的多还是烂的多.爱扯解读专利范围,却连遣词用字都乱七八糟,不知道到底是中文不好还是英文不好. 要学别人可以,就学像一点,而非这抄那抄.之前(好像是北美也有刊登)何程凯芸在抨击智财局审案的水准,我真的是再也同意不过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4-24 04:20:00
请勤向该局反映或诉愿或行政诉讼 要不选立委时向候选人讲这边写文 智慧局人上班时间看会被批 下班时间没义务看
楼主: brson (下大雨)   2014-04-24 10:49:00
每一定期台大法学院办的专利协调会都会讨论专利品质,Ptt专利版也算流量高的地方,也有网页版。你怎知道不会看?想红的长官或想避责的长官都有在看。大推i大!
作者: cateyes   2014-04-24 11:13:00
希望审查意见送出前朗读一次好吗?有的很不顺还错字很多。不分段,一整页只有一个句点,最后主词都不见了。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4-24 11:28:00
甲:吃方便面用纸碗不健康。 乙:都吃方便面了 还在意健康吗?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4-24 11:34:00
专利工程师,看到审查意见或核驳理由不好应该要开心一起手就开一枪 收招前记得对审查瑕疵再补一枪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4-24 12:01:00
结果审委认真找新事由认真驳 再用无限心证让案子死 Orz然后IHPE 会问 IFPE 为何稿件有情绪性字眼 Orz...
作者: DragonDeath (无名氏)   2014-04-24 22:07:00
审查瑕疵才是赚钱的好机会啊 这样IH就没理由不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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