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入行有3~4个月了 连开放式语法都没概念?????就算事务所都没教 你也没兴趣自己找书来自我充实吗???"如果用个包含就可以包山包海我觉得也怪怪的".....居然还推出这种心得.. 进这一行不是整天瞎写稿阿 大佬算了...回到本文...全要件原则 跟文义侵权 均等侵权是两个不同层次的东西..不管是 文义侵权或均等侵权都必须要在全要件成立的前提下才会构成....也就是比对的方式 是就Claim各个元件进行全要件比对...若在文义上都有读到所有元件 就叫做"基于全要件"的文义侵权 若是有元件未文义读取 却落入均等范围就是"基于全要件"均等侵权... 如果比对不到的元件既未文义落入 也未均等落入 那就是"不符全要件原则"不侵权..(也就是你写的删减原则--回避设计的手段之一)
http://tinyurl.com/ktzmhy9 看看这篇吧 写得很清楚了不要太介意 精确 删减 附加 这三个原则...只是在说明全要件比对时的三个态样 主要判断精神还是回到全要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