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民检举板板务执行 2015.3.19

楼主: offish (offish)   2015-03-19 13:50:11
一、基本上,是求新板规执行后的检举先处理,先把可以参考的规矩定下来,
  然后是过去的检举当然会慢慢处理。
二、请不要在一篇检举文内,检举事由和违规文章都不相同的一串东西。
  目前不硬性规定,但希望配合。
三、请注意本板用途,本板的作用是检举与申诉,关于公共议题的立场请移驾公民板。
嘘 XDDDDDDDDDD: 给你检举啊,饭盒饭盒饭盒饭盒饭盒饭盒饭盒 03/18 07:16
XDDDDDDDDDD ,警告一次。
四、人身攻击请当事人主动检举,别让自己的权利睡着。
板主并不能臆测当事人是认为这些用词合理,还是不合理。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5-03-19 13:55:00
这样版主就不会被质疑立场了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3-19 17:33:00
XD 板主的公正性没问题
作者: XtionCokke (NesT.KAus)   2015-03-20 01:30:00
哞哞小心囉~要处理过去的检举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3-20 02:56:00
针对第四点 现在你又判他警告一次岂不是自打脸?我想没人会想冒着检举被您判失败又被他挑衅嘲讽一次的风险还有 这种东西跟您说过没非必要等人检举您才能处理别让版主自己的权利睡着 这才是真的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3-20 07:30:00
被水桶就会哭哭崩溃囉XD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5-03-20 07:36:00
被警告 = 判决成立阿,看不懂中文??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5-03-20 10:49:00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连检举都能各种失败....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3-20 11:51:00
笑死我 前面一直说不符合 现在又成立 搞不懂逻辑?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5-03-20 12:58:00
被检举成功哭哭喔,现在缺水记得去泡个水阿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3-22 22:08:00
是没差啦 我本来就是告知自请水桶创造判例了反正这两周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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