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ater (肥特)》之铭言:
: 今天我之前的同事(现在在Tesla)突然找我,他说他跟前几天被裁员的同事吃饭,结果
: 对方跟他说公司把他解雇后只给他一周遣散费(那个人是做了好几年的员工不是新人),
: 而且叫他当天收拾东西走人. 我前同事跟我讨论说有没有听说过这种手段.
: 我个人是从来没听过这么狠的手法,而且这样搞以后还有人愿意进去吗? 更奇怪的是这种
: 事应该会掀起不小的风浪,但是快一个礼拜了好像没有什么人在讨论. 想知道版上的大家
: 看法如何?
这是我好久以前在税法课学的,版上应该很多税务专家,欢迎指正。
美国和台湾不一样,基本上没在给遣散费的,因为这些雇人的企业平时就要缴FUTA
https://www.law.cornell.edu/wex/federal_unemployment_tax_act_(futa)
https://edd.ca.gov/siteassets/files/pdf_pub_ctr/de8714b.pdf
用上面Tesla的例子,简单说就是雇主平时要缴FUTA的税,等到炒员工鱿鱼,该员工就去
加州政府单位EDD要失业就济金,而不是和老板拿。
有常例就有特例,如这版上应该很多拿H-1b和L1的乡民,照这个网站写的,
就不能领失业救济金。
https://www.am22tech.com/can-h1b-apply-unemployment-benefits-in-usa/
有些工作合约,还是有含遣散费,这端看当初雇主和员工怎么谈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