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幸被一间美国的投行录取
薪水等内容已经都谈好了
现在等签约和背景调查
但是在收到offer letter后却发现:公司名称的后面有一个*附注说我的formal legal co
mpany是某一间leasing company,查一下好像是该母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从履历投递到面试议薪水,我都在母公司的官网、主管人资们也都是用母公司作为title
,目前也还没有人跟我提过这个合约是和子公司签,不知道我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还是这样的合约在美国或投行其实很常见呢?
跟子公司签约有什么地方是需要担心的吗?
先谢谢大家拨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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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没帮助的补充:我之前在美国读书有身分目前暂时回台湾陪家人,这将是我的第一个
全职工作,也是所有offers中唯一注明和子公司签约的,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喜欢金融业和
这份工作、也不知道会不会哪一天突然被裁员,所以很希望可以更清楚这样的合约会不会
对未来的职涯发展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