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移民版问过相关问题,感谢cassine,iceman0603,以及cchris版主回复
先讲一下我的背景:
2019/10月以前是F1,10月以后是H1B,2019已婚,配偶尚未入境美国
根据iceman0603大的建议,会采取以下程序:
1.申请延期报税
2.等到今(2020)年符合SPT之后,声明使用First Year Choice
如此一来我从2019年从4月到年底都可算是RA (2019/1/30~3/25回台,其余时间都在美国)
3.再附加一个声明使用Nonresident Spouse Treated as a Resident
如此一来就可以免除FYC(i.e. Dual Status)不能使用标准扣除额的限制
4.以Married Filing Jointly报税,并使用标准扣除额
想请问:
1.申请ITIN必须要申请人抵美满半年才能申请吗?
太太原本打算八九月开学才来美国,
但看到之前有板友送件被IRS以抵美未满半年为理由不受理
(查IRS似乎没看到相关规定,但不确定是不是我漏看了什么规则)
如果我在W7上选择申请理由为e. Spouse of US Resident,
可以在太太今年一抵达美国就丢出ITIN申请吗?
2.我必须要先帮太太申请拿到了ITIN之后才能以MFJ报2019年的税对吗?
还是说我在报税的时候连同W7一起寄出去,
就可以同时完成申请ITIN+报税这两件事呢?
感谢各位帮忙!(特别感谢iceman大大还提供声明范本并指导许多细节)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2-24 08:19:00你误会ice大了,dual status不能使用standard deduction
所以我的状况不能使用FYC+宣告NRA配偶为RA来claim全年为RA,进而使用标准扣除额吗?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2-24 08:21:00你原本是整年NRA;延期+FYC之后才成为DS;使用配偶选择之后,从DS变成两个人都是全年RA,才能MFJ (MFJ一律全年RA)
喔喔对,我的理解就是你说的这样,抱歉没有表达清楚所以结论是我这种做法就让我不再是DS,也可以使用标准扣除额,这样对吗?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2-24 08:24:00由于两个人都是全年RA,所以都必须申报全球所得及FBAR等等两人1~9月的全球所得及海外帐户也都要申报
了解! 感谢c大! 所以关于ITIN,我可以等太太8月过来之后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2-24 08:26:00总之这个操作让你从全年NRA变成全年RA,拥有SD,报全球所得
直接W7跟MFJ的税表一起丢出去吗?报税+申请ITIN一次完成这样?(当时太太抵美还没满半年)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2-24 08:32:00www.irs.gov/individuals/how-do-i-apply-for-an-itin要记得附上护照正本,有很多细节要注意
我有看过irs各相关页面,好像都没提到申请人要在美国(只有说如果报dependent的话护照上才需要有入境日期)只要跟税表一起丢,符合w7的申请原因,好像就可以了,不用待满半年,甚至人不在美国也可以申请ITIN..不知道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感谢c大提醒,我会准备外交部认证影本)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2-24 08:43:00一切照官网、说明书,不需要听说符合官网/说明书就行
作者:
azuregen (azure)
2020-02-24 13:07:00请问需要提供结婚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