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第一年Dual Status以全年RA报税疑问

楼主: qooo (小q)   2018-09-18 13:17:52
※ 引述《kevin209 (科科)》之铭言:
: 你不是第一个我遇过来问这个的 哈哈 让我慢慢回答一下
: ※ 引述《qooo (小q)》之铭言:
: : 我的问题如下:
: : (1) 如果夫妻两人在2017年底的RA身分都是由first year choice得来的
: : 上面的说法还成立吗? 毕竟那时候还不是真正的 RA
: 这个实务上我做过 基本上只要主要纳税人做了first year choice后面的配偶就会自动变
: 成Resident (但是小孩不会自动变成喔 这要注意)
: : (2) 如果真的可以以2017全年RA的身分夫妻合并报税
: : 但我们收到的一些关于利息/股息的报税单据都还是给NRA的 (1042-S)
: : 没有收到给RA的单据 (1099-INT 1099-DIV之类的)
: : 那我们应该怎么报这些项目呢? 需要去要求银行券商改发RA的所得凭证?
: : 还是可以因为领到前就已经被预扣了30%的税就完全不申报?
: 预扣的部分 当然要填在税表上面把税金拿回来啦
: 各大报税软件都可以做到这功能 所以不用担心
我的理解是NRA股息预扣30% 但资本利得不需要缴税
如果现在真的改用RA去报 虽然可以拿回部分被扣的股息 但资本利得也得要被课税?
但因为我没有收到 1099-B 如果要报的话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报资本利得
: : (3) 用全年RA来报的坏处目前看起来有两个
: : a. 2017全球收入都要报,包括七月前在台湾的工资收入也得要申报
: : (但应该可以用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来减免?)
: 是的七月在台湾的收入也要申报
: 你的情况不符合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要符合这条件必须要在美国境外待满
: 330天 你们的情况绝对是不符合 所以基本上 只有台湾缴的税金可以拿来做Foreign Tax
: credit
还是不太清楚330天的规则是怎么算的
我们在七月来美国之前 的确有在台湾跨年度的12个月(2016.7-2017.7)内待超过了330天
而且我们是第一年来美国 在台湾待的时间也比较长 Tax Home也在台湾
应该是符合减免的条件?
希望版上有经验的各位能再帮忙澄清一下这部分
如果这部分没办法减免 用全年RA报似乎就没有优势了
: : b. 有人讲到医疗保险没有保满全年会被罚款,有人还有相关经验可以分享一下吗?
: : (如果真的要被罚款还真无言,在台湾也有自己的健保阿~~~)
: 诶 这个吗 可以试着申请exempt 但因为我上班用的软件和市面上的软件不太一样 所以我
: 不知道turbotax要怎么使用 但基本少有一个选项是说 因为那几个住在国外 所以没有符
: 合美国条件的健保
: : 花了很多时间做功课,
: : 但第一次报还是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 : 还希望版上的各位先进可以帮忙释疑 非常地谢谢各位!
: 基本上 你的状况可能用NR报比较单纯(不用管台湾收入 也不用申报台湾银行帐户资料
: 就美国收入缴一缴就算了)
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大大 如果以NRA申报
是不是可以把 FICA (Feder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Act)的预扣税要回来?
我记得包含这两项:
* Social Security Tax
作者: benzhang (Lolita)   2018-09-18 15:58:00
不对 NRA不代表资本利得不课税,只是刚好NRA通常不在美国而已,还是得看你在美国本土待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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