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第一年Dual Status以全年RA报税疑问

楼主: kevin209 (科科)   2018-09-17 12:25:20
你不是第一个我遇过来问这个的 哈哈 让我慢慢回答一下
※ 引述《qooo (小q)》之铭言:
: 我跟我太太的状况如下,
: 希望能用"全年RA"的身分来合并申报2017的税:
: * 2017七月: 持L1&L2签证到美国工作
: * 2018五月: 通过183天居住测试成为Resident Alien(RA)
: 通过爬文了解了
: 可以透过这两个手段在2017年成为 Dual-Status
: (A) File extension 延后报税时间到五月以后
: (B) 使用first-year-choice => 2017七月之后可被视为RA => Dual-Status
: 然后根据这里的说明
: 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nonresident-alien-sp
ou
: 似乎你只要跟一个 RA 结婚,即使你是NRA
: 也可以在税务的角度上被"视为"全年RA并做合并申报
: 我的问题如下:
: (1) 如果夫妻两人在2017年底的RA身分都是由first year choice得来的
: 上面的说法还成立吗? 毕竟那时候还不是真正的 RA
这个实务上我做过 基本上只要主要纳税人做了first year choice后面的配偶就会自动变
成Resident (但是小孩不会自动变成喔 这要注意)
: (2) 如果真的可以以2017全年RA的身分夫妻合并报税
: 但我们收到的一些关于利息/股息的报税单据都还是给NRA的 (1042-S)
: 没有收到给RA的单据 (1099-INT 1099-DIV之类的)
: 那我们应该怎么报这些项目呢? 需要去要求银行券商改发RA的所得凭证?
: 还是可以因为领到前就已经被预扣了30%的税就完全不申报?
预扣的部分 当然要填在税表上面把税金拿回来啦
各大报税软件都可以做到这功能 所以不用担心
: (3) 用全年RA来报的坏处目前看起来有两个
: a. 2017全球收入都要报,包括七月前在台湾的工资收入也得要申报
: (但应该可以用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来减免?)
是的七月在台湾的收入也要申报
你的情况不符合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要符合这条件必须要在美国境外待满
330天 你们的情况绝对是不符合 所以基本上 只有台湾缴的税金可以拿来做Foreign Tax
credit
: b. 有人讲到医疗保险没有保满全年会被罚款,有人还有相关经验可以分享一下吗?
: (如果真的要被罚款还真无言,在台湾也有自己的健保阿~~~)
诶 这个吗 可以试着申请exempt 但因为我上班用的软件和市面上的软件不太一样 所以我
不知道turbotax要怎么使用 但基本少有一个选项是说 因为那几个住在国外 所以没有符
合美国条件的健保
: 花了很多时间做功课,
: 但第一次报还是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 还希望版上的各位先进可以帮忙释疑 非常地谢谢各位!
基本上 你的状况可能用NR报比较单纯(不用管台湾收入 也不用申报台湾银行帐户资料
就美国收入缴一缴就算了)
今年我遇过一个乡亲 他来我公司咨询的时候我就直接说了NR比较划算 但我也是做了试算
当R真的缴比较多
我常跟来找我的客人说 基本上Dual status or First year choice适合的是 F1 转H1B的
或是台湾都没工作准备来美国 只有美国收入的情况
因为有时候为了要MFJ或是享受低税率 就别成全球收入都要拿进来计算 然后顺便再带个
肥咖肥爸条款
说真的 如果是受薪阶级 除非真的是差很大(但通常加上台湾收入后 基本上都缴很大啦
)我才会推荐做first year choice or dual status.
First year choice还算是常见的 Dual status会用到的机会超级少 (不是不能用 了基
本上没什么好处)
应该讲的够清楚了 又不清楚可以回文在板上不用站内信给我 因为需要造福乡亲啊(当然
有个人情况还是站内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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