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第一份工作,在华人的公司。上礼拜递了辞呈,会做到6/29。
我是去年10/16开始上班的,应征的时候老板娘说这家公司没有堤共health insurance,所以工作三个月后有2 weeks paid vacation 和 paid national holiday。
因为我下班还有另一份工作,所以公司让我提早半小时离开。我从10/16到5/1都是上7.5小时。5/2到现在是上8小时因为公司搬到我家附近。
这个月我请了7天假,当时问老板娘 "can i take a few days off",他说可以。上个礼拜我交了工时表,然后问能不能用vacation hours。昨天老板娘说没办法,因为只有工作8小时的三个月后才能享有福利。而我因为都是上7.5小时所以没办法,但是他说我已经在这家公司一阵子了,所以还是会给我paid vacation。
结果我白开心一场。今天一看到paycheck 看到我只拿了9.14小时的paid vacation。
现在回想,他们从来没有跟我说上7.5小时就无法享有福利,就好像在搞文字游戏一样。如果我知道7.5小时没有福利,那我干嘛上7.5! 我一定会上8小时阿....现在感觉很差,觉得被占便宜。我也是太天真,这是第一份工作所以对这种福利的事情没经验...老板娘当时说的benefits也没有白纸黑字。而且会辞职也是因为他们说要加薪说了3个月(5次)也没发生....但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请问大家有遇过这种案例吗? 我不想撕破脸,但我会跟老板摊牌的。下周五就是我最后一天,所以还会再拿一次薪水。我还有什么该留意的吗?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