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经验大大
小弟去年4月抽到H1B 7月被要求补件 9/30 OPT到期 10/1开始因相关文件还在审核所以没
有上payroll
今年3月H1B才被批准但小弟已在那之前已经辞职 所以小弟并没有所谓的H1B时期的薪资单
前雇主很好心没有撤销小弟H1B因此小弟就一直待在美国到最近才找到工作
新公司律师坚持要走AC21的remainder option + consular processing 但前公司律师认
为不适用 可以直接回台湾再申请New Employmen即可(即使中间这段时间没有工作)
小弟非常困扰 想问新律师的方法是否真的可行或是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建议 感谢各位大大
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