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主文:
CS7788 处水桶 30 日。
判决说明:
一、程序
1. 使用者CS7788(下称使用者),发表 [讨论] 今天成都花村阵容跟培根表现看法 一文,
为本板#1SckvH6D (OverWatch)公告之适用第40条。
2. 按本板板规第 40条规定第 2项规定:“第七条第二项所列各款,严格认定之。”赋予
本板对于文章为较严格之审查密度。
二、事实认定
1. 查使用者文章内容有中国脚色用语、中国常见但非台湾常见用语,经多名使用者表示
无法理解诸如“猎空”、“辣眼睛”等词汇,且排版紊乱,合于第 7条第 2项第 4款之
“简体中文,或其他令人难以阅读之文字。”
2. 又该篇文章已经达X2,依第40条第3项,本板得依职权综合考量违反板规之程度。
三、处分
1. 按板规第25条第1项,违反第七条者得处水桶60日以下。
2. 又使用者于2018年4月8日(即本次违规一年前),经本板认定违反同条规定,合于第29条
第1项之加重条款“十八个月内曾违反相同板规。”故水桶范围为90日以下。
3. 是本板综合考量使用者发文情况、频率、违规内容、自删行为等,处水桶30日,应甚
允当。
综上所述,依板规第40条、第21条、第19条,处分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