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还想赖 京奥两中国禁药金牌申诉被打枪
〔体育中心/综合报导〕
国际运动仲裁法庭(CAS)昨宣布,驳回两名中国女子举重选手于北京奥运使用禁药
夺金的申诉,维持没收奥运金牌、取消成绩、禁赛的决定。2008年北京奥运3名中国金牌
陈燮霞、刘春红、曹磊都被验出使用禁药“促生长激素释放月太”(GHRP-2)。
国际奥会今年1月13日宣布,确认2008年北京奥运女子69公斤级举重金牌刘春红药检
呈现“促生长激素释放月太”等禁药阳性反应,75公斤级金牌曹磊药检亦然,据中国媒体
报导,31岁的刘春红和33岁的曹磊,向国际运动仲裁法庭(CAS)申诉,昨因罪证确凿而
被驳回。中国举重队也被怀疑系统性使用运动禁药。
国际奥会纪律委员会年初取消两名中国选手的成绩,追回奥运金牌和证书及禁赛,当
时女子连48公斤级中国选手陈燮霞也被查出使用禁药,金牌被追回,加上银牌得主土耳其
选手厄兹坎(Sibel Ozkan)之前就因药检未过遭取消奖牌,台湾的陈苇绫铜牌升级成金
牌,成为北京奥运唯一夺金的台湾选手,2008年北京奥运台湾队拿下4铜的成绩。女子63
公斤级铜牌的卢映锜,则因银牌哈萨克斯坦选手药检没过关递补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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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2017-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