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这个板是不是对被雷到的板友很不友善

楼主: yggyygy (Aixiuqanei)   2017-11-30 10:45:57
(防雷)
对板规的一点点个人看法啦
想提出来讲
我觉得 那个什么C-1~5 叫总则的
使用得不是很好,
这个跟索龙、藤虎 武装色跑去推鸟笼 一样鸟
举例来说
假设我们规定“不能‘踩线’”
这个规定 订好了之后,
凡是有人踩线的 ,就应该要判
这种黑白分明的东西 才有所谓“规定”
很清楚嘛,大家有眼睛都看得出来你踩到线了
这种还不判,我们是跟骗人布哥哥在玩海贼游戏吗?
这次A2就这样呀
海贼板定一个规则,人家照规定 觉得有人犯规
跑来跟你检举 你不判
然后打一堆理由
害人家生气,跑来发文
甚至他找到一个超好攻击你的点
偷修板规,偷修不说
然后你给出来的回应多烂
我记得妳是回 因为 这是细部修改
那我必须说 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我偷一千万是偷,我偷一块钱是不是偷?
甚至我偷笑是不是偷?
关于这点,我们照这个逻辑来谈 就小赢你10道力了。
阿这次那个喊雷的大大 他发得有道理啊~
他照规定来耶,他赤犬意志的好宝宝耶
结果你一个自由心证 要人家卖你一个面子,就放跑人家,甚至放过你自己。
这样对吗?
而且还是强迫卖你面子,人家红发卖面子 至少有问过战国的意愿吧
那什么时候才使用通则
假设我们一样规定“不能‘踩线’”
今天有一个板友 叫做海咪,她是条年轻的人鱼
她一样碰到线,可是她那个不是脚
严格说起来她是用尾巴压着线 没有“踩”
这种时候我们才要讨论 这中间的差异吧
而且这种没规定清楚的才会放过吧 小学有没有写过送分题?
我们是规定“碰到就算踩?”还是“玩完了不给钱那就不算卖了”
好啦以上只是举例
可能例子举很烂,只是想方便厘清
这种起争议的时刻出来,不管偏袒谁,阿谁叫板规没定清楚?
板规以后再修,现在有人搞事,先来个自由心证
才用总则吧。
人家还没喊“包大人请恕我拦轿”你就直接微罪不罚
包大人这么喜欢 恕人拦轿 人家还没拦轿,你就先恕了
这样不太对吧,人家喊之前你应该照规定走吧
今天 板主常常在自称 板工 板工
下面推文却会有人唱反调喊“板皇”“板皇”
好啦 之前有看到人喊啦~
最近不知道 没有在关心板务
今天比较闲才看一下
我忘记我有没有喊过了 ,我是确定看过别人喊
但我就算没一起喊 也觉得,你是板皇啊,你超板皇你全家都板皇
我今天不管妳立场跟我一不一样,你都是板皇
因为妳都自由心证啊,规则定了跟没有定一样
你总是有理由可以绕过去
像这次
我也觉得喊雷是他的问题啊
他怕雷他来讨论区冲山小?
可是这次他有道理耶!板规没规定 不想被雷的人不准来麻
可是板规有规定 不能发这次举例的剧透文嘛
结果你的判决是什么? 阿规定不就摆好看的
人家明明白白的踩线,你一句话 照样绕过去。
我看的叫做海贼王 叫做湾屁屎
我看海贼板的你做这种事我不站出来
那我才是白看海贼王
阿我们海贼板规定其实 从头到尾 都只有一条麻
“板主爽就好”
作者: ewc024 (Mr.父亲节)   2017-11-30 13:51:00
真的不能凭感觉办事rrr 一堆推文看不到重点为嘘而嘘就算了当版主还是得谨慎点
作者: go135 (go135)   2017-11-30 13:17:00
板规没写清楚的地方才适用自由心证,板规写清楚的话应该就照板规就好了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11-30 12:46:00
现任版主就是没有法治概念啊,每次都凭感觉办事搞到他的前任前前任前前前任版主都出来念过他也是一绝
作者: aiweisen (艾维森)   2017-11-30 12:27:00
这跟电视新闻上提到的 一例一修公布后不执行一样我以前发公告的时候提到隔壁棚精灵岛的事 被人检举暴雷结果也是鼻子摸摸给其他版主桶 因为确实违反板规没错
作者: dakiwang (DaKi)   2017-11-30 10:55:00
真是讲到我心坎里去! 小弟表达能力实在是不好 感谢y大帮忙补充!
楼主: yggyygy (Aixiuqanei)   2017-11-30 10:59:00
干我已经准备好要被嘘到XX了((铁块
作者: frojet (飞稷)   2017-11-30 11:02:00
关于这篇文章 无太多补充说明 前篇板务解释已经表达为何不公告的理由
作者: LittleJay (小杰)   2017-11-30 11:03:00
这个只能推了
作者: frojet (飞稷)   2017-11-30 11:04:00
板友用 偷改板规 这词去批评 其实言重了。但板规从来都没有要求板主 每次修板规都一定要公告才行所以目前我这边认定 重大板规修正 一定会公告
作者: gibbs1286 (学无止境是国关)   2017-11-30 11:06:00
是打算半年来一次吗...
作者: frojet (飞稷)   2017-11-30 11:06:00
至于细节部分会择期公告,或在下方备注说明。用此这样方式进行折衷。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7-11-30 11:09:00
意见这么多 怎么不来当板主试看看
作者: porian20 (波里恩)   2017-11-30 11:12:00
版规没规定版主要公告就可以不公告?那每任版主不就想改就改?版主个版?
作者: LittleJay (小杰)   2017-11-30 11:17:00
每次小修版规不一定要公告是可以接受,只是这次刚好是问题发生了才去修改更完善,即使这次修改的有无并不会影响到判决,难免会让部分板友觉得不妥,这才是问题所在
作者: frojet (飞稷)   2017-11-30 11:19:00
我明白 下次会检讨改进
作者: ggghoul   2017-11-30 11:32:00
推,雷根本不是原PO发文的重点
作者: PlayBoyZ (史湘铭)   2017-11-30 11:45:00
前面某J的言论也是让我大开眼界
作者: Jinx (吉茵珂斯)   2017-11-30 16:38:00
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作者: duck200017 (COOKIE)   2017-11-30 18:16:00
你忘了PS谢主隆恩了喔~第一天来海贼版?
作者: yafi1223 (yafi)   2017-11-30 18:16:00
这版主从参选到上任都无视版规啊…很一致的人
作者: spjail (徐佳莹是我老婆)   2017-11-30 18:21:00
一进来看到防雷两字就只能给嘘了,反正应该也是废文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11-30 22:06:00
路过一下,其实很多版主都是被这样斗下台了,然后只是
作者: llssdog (minidog)   2017-11-30 23:55:00
小事也可以吵成这样,吃饱太闲去看漫画就不会被雷
作者: SpursTony09 (S-渡边)   2017-12-01 00:09:00
板主根本是Davy Back Fight火爆斗球的裁判
作者: frojet (飞稷)   2017-12-01 01:09:00
其实我认为发版务文 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海贼版本来就该是多元意见才对 我本身并未感受到被斗下台目前的版务讨论都属于正常讨论范围 虚心接受 仅此如此
楼主: yggyygy (Aixiuqanei)   2017-12-01 01:17:00
而且他这次选在连载情报文快出的时间点发文,算有避嫌了我也觉得没什么斗不斗的,当板主又没有领薪水..
作者: zpc99   2017-12-01 09:40:00
举例蛮贴切的其实
作者: revolute ( somewhere )   2017-12-01 10:09:00
先不论内容,我喜欢这篇的文字风格,尤其是回推文XDDD
楼主: yggyygy (Aixiuqanei)   2017-12-01 19:59:00
板主就恶龙本人嘛 跟娜美订个规矩,娜美照规矩来他又转弯
作者: Gottisttot (神は死んだ。)   2017-12-01 22:10:00
原po逻辑正确 推个
作者: davy012345 (俺を谁だと思ってやがる!)   2017-12-01 22:57:00
有道理又有趣给推
作者: RogerLee21 (RogerLee,小霖)   2017-12-05 04:52:00
吾皇万岁万万岁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7-12-05 20:17:00
推,真的太夸张了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12-29 12:27:00
微罪不罚当初是我订的,但是那时有限定三位板主需一致同微罪不罚当初是我订的,但是那时有限定三位板主需一致同意才能使用这个大绝招,但现在他一个人说了算,理论上不应该发动这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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