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新北市汐止青山国中小护理师职务代理人

楼主: joyyyy (joy)   2016-08-24 11:56:47
工作地点:新北市汐止区庄敬街33号
(台铁汐科站走路约10分,骑ubike约5分钟(门口有ubike)
(公馆搭公共汽车907约15-20分,下车走3分钟)
职代时间:依实际报到日到106年2月28日
工作内容:健康中心的业务
上班时间:0800~1630(皆可准时下班)
薪资: 约雇人员报酬薪点五等280薪点(月支报酬新台币33908元)
报名资讯
联络电话:(02)26917877分机103。
或洽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事求人
本校是两名校护,同事学姊很好相处
如果对校护工作有兴趣,可以先来体验校护工作内容
欢迎版上的姊妹们可以来应征
对于工作内容环境有兴趣者欢迎ptt来信
以下附上行政院事求人原文
有效期间
105/08/22~105/08/26
资格条件
(一)、国内外大学以上毕业,具有拟任工作性质程度相当之训练及工作经验,并具护理师
证书。 (二)、聘用期间:原则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聘用期满或代理原因
消灭时,应即无条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补偿。 (三)、本职缺列正取1名
,并得视甄选成绩列候补1名,于本校校网公告之。录取人员于签约当日须办毕劳健保加
入及执业登录。另录取人员须为未具双重国籍之中华民国国民,并符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
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规定、且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第1项、第28条及无护理人
员法第6条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违反或虚伪有不实者,无条件解聘并应自负法律
上之责任。
(一)、一律采通讯报名。 (二)、检具公务人员履历表(含照片、自传、签名及白天可联
络电话及移动电话)、下列证件请以A4纸张影印:1.国民身份证(正、反面影本)2.学历
证明或毕业证书影本3.护理师证书影本。信封请注明:“应征护理师约聘职务代理人”,
邮寄至本校人事室收(22179 新北市汐止区庄敬街33号)。择优通知面试,录用与否恕不
退件。面试时请务必携带前述证件及证书正本,俾凭核对。 (三)、所附证明文件如有伪
造,纵因甄选前后未能察觉而录取,一经查证属实,立即予以解聘。如涉及行政、民事、
刑事等相关责任应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四)、报名截止日期:105年8月26日(邮戳为凭
,逾期恕不受理)。 (五)、联络电话:(02)26917877分机103。
作者: takimomoco (小确幸)   2016-08-25 00:29:00
凹呜~可惜学历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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