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真的讲过这种话?

楼主: changshingo (小圣狗儿)   2016-07-17 10:33:23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14001143-260408
很多科学研究显示,手机距离身体太近,或是贴身放口袋,会释放出大量辐射,恐怕会引起癌症或其他病变。最近美国各地纷纷立法要求手机厂商须标示警告说明,以提醒民众。
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1996年曾建议消费者*[1;33m尽量将手机放在距离身体5到25毫米外,将无线电频率(radio frequency)保持在安全范围内。*[m
加州伯克利市议会日前已对手机危害的“消费者知情权”法案投票。这项法案说明,手机一旦连接了无线网络,却把它放进衣服或裤子口袋甚至是胸罩内,所遭受的辐射可能超过法定标准。所以要求厂商在出售的手机上贴上警示条,告知消费者距离多远才安全。
但也有另一方科学家认为,目前证据不足指称手机一定会致癌,用不着小题大作,但如果必须提出有力证据至少要20年,这期间,手机是否会对你造成危害?还是小心为妙吧!
(中时电子报)
http://www.new0.net/%E7%8D%A8%E6%8E%92%E7%9C%BE%E8%AD%B0%EF%BC%81%E6%B3%95%E5%AE%98%E6%8C%BA%E6%9F%8F%E5%85%8B%E8%90%8A%E5%9A%B4%E6%A0%BC%E6%89%8B%E6%A9%9F%E6%B3%95%E4%BB%A4-1262322.html
美国一名联邦法官周三裁定准许加州柏克莱市(Berkeley)的一套争议手机相关法令生效,再次引起手机业者不满。
柏克莱市原定在去年要生效的手机相关法令规定,要求手机零售商必须告知顾客,开启的手机不可太靠近身体,否则可能会暴露在超过联邦标准的辐射中。但因法令中的一项警语叙述“儿童的潜在风险会更高”有争议,而延缓法令生效日期。
旧金山联邦地区法官爱德华陈表示,儿童是否比成人受更多风险,是“一个科学上的争辩”,而柏克莱市的这类警语规范,可能已触犯联邦的手机法规。
陈法官表示,这套法规的其它部分*[1;33m符合联邦通信委员会的研究和指导方针。*[m而且顾客警告是市府发的声明,并非零售商,因此还留有空间给他们向消费者做说明,因此裁定法令生效。
美国无线产业协会(CTIA-The Wireless Association)代表手机业者与市府打官司,其律师欧尔森(Theodore Olson)表示,“我们有压倒性的科学证据可以驳斥柏克莱市府”,表示会继续上诉。
但陈法官周三公布裁决之后,当地手机零售商就必须开始在产品上加注相关警语,唯独“儿童的潜在风险会更高”这项不需要列出。
美国加州柏克莱市位于旧金山湾区东北部,人口约10万人。虽市场不大,但许多手机业者担心此先例一开,将影响全美其他城市。(廖育琳/综合外电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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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政府(FCC)不是采用SAR值1.6 W/kg做标准吗
那怎么可能放在5cm~25cm内,就超过辐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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