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法律系选课换班问题

楼主: weber96520 (魔法师)   2020-03-06 01:56:15
rt 我在台大必修课程查询中看到一段备注如下:
全年课程“上”、“下”,刑法总则一、二,民法债编总论一、二,必须同一教师班次。
但必修课堂冲堂不能如期毕业者,提书面报告经两位任课教师签名同意,并请系主任核可
后得换班!本条限制仅限于连续修课情形,修课不连续、重修下或二均不受限制。
看起来意思是如果没有无法毕业等意外情形都不能换班,
但是在系学会的一则贴文中又说这条文只是建议性质而非强制规定,让我有点困惑。
有法律系的前辈能替我解惑吗QQ
全年性质的课程到底能不能自由换班?
作者: sssh30113 (江上数峰青)   2020-03-06 02:04:00
我刑总一跟刑总二是修不同老师的(连续两个学期,没有特别申请,就直接跑去加签另一个班),已顺利毕业,而且有听过很多人都是这样,没问题的~
楼主: weber96520 (魔法师)   2020-03-06 02:22:00
明白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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