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103-1 洪瑞灿 民法概要乙

楼主: Jasonfm89 (Jason)   2015-01-17 00:49:45
※ 本文是否可提供台大同学转作其他非营利用途?(须保留原作者 ID)
(是/否/其他条件):是
哪一学年度修课: 103学年度上学期
ψ 授课教师 (若为多人合授请写开课教师,以方便收录) 洪瑞灿 兼任讲师
λ 开课系所与授课对象 (是否为必修或通识课 / 内容是否与某些背景相关) 国际企业学系
δ 课程大概内容
●期中考范围:绪论
民法总则编
民法债编总论〈债之概念、债之发生〉
●期末考范围:民法债编总论〈债之标的、债之效力、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债之移转、债之消灭〉
民法物权编
民法亲属编
民法继承编 :这个部分不完全纳入期末考题,详见后续说明。
Ω 私心推荐指数(以五分计) ★★★★★
●想要增广见闻、充实法律知识者:★★★★★
●未来想要进军法律学院者:★★★★★+★
●想要轻轻松松拿到学分者:★★★
●不喜欢早起上课,喜欢自修的同学:★★★★〈但请准备参考书或完整笔记〉
●对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同学的推荐程度:★★★★★
η 上课用书(影印讲义或是指定教科书)
基本上没有指定用书,但必须准备一本小六法以利上课查阅。
上课主要使用投影片搭配老师讲述,老师会准备讲义,内容就只是上课投影片的纸本XDDD
参考用书:《实用民法概要─案例与问题解析》,洪瑞灿著,五南出版社。
强烈推荐此书!!!〈原因详述于后〉
μ 上课方式(投影片、团体讨论、老师教学风格)
基本上就是老师以投影片、讲演搭配讲义与小六法。老师不太喜欢同学在底下用电子产品〈包括笔电、手机、平板...〉。若要使用笔电作笔记必须到老师那里登记〈据我观察,几乎没有人这么做〉
对于手速不够快、不善于/不喜欢作笔记的同学,上述之参考用书将会是你最好的学习伙伴。
这本书基本上就是老师上课讲演的内容,除了案例或例题与投影片、讲义上几乎一模一样之外,还附有大量补充资料与新闻追踪等课外知识,对于好学的同学将是一大福音XDDD
但是课本的内容有点偏多〈囊括很多法律系教科书内容,如王泽鉴、孙森焱、邱聪智、谢在全等学者之大作〉,如果只为了有效率地准备考试,最好还是搭配讲义念书,避免看很多很难又不太会考的地方。
注意,老师很喜欢点台下同学回答问题,答不出来老师就会继续点下一个人。前、中、后排的同学人人有机会。但是私心觉得这样多少会影响到上课进度〈所以最后几次赶课,老师就较少点人回答问题了XD〉
σ 评分方式(给分甜吗?是扎实分?)
基本上由期中考、期末考与上课参与度评分。具体比例不太清楚。
学期成绩出来后会再补充说明=)
ρ 考题型式、作业方式
●期中考:选择题(占分50%)、名词解释(占分约20%~25%)、案例(占分约25%~30%)
●期末考:选择题(占分50%)、案例与名词解释(占分约50%)
基本上案例皆出自于上课讲义,有认真听课或看书应该都会写。此外,期中期末各有一题新闻时事题,难度不高,却可以有效检验自己是否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
选择题则较具有难度,且颇着重一些细节部分〈常见考法:下列何者为是或为非〉,要熟记观念并融会贯通才有办法应付。
此外,由于本学期课程进度严重落后,故期末考当天9:00~10:30,老师把剩下的继承编上完后才开始考试,而期末考的案例则采用选题的方式,即七题自由选五题作答。
其中有出现一题当天上课的案例题,个人认为对同学应该是个利多XDD
最后善意提醒各位,由于期末考的范围通常包括了三分之二部民法,且内容非常复杂。故请认真上课,及早准备。如果到考前一两周才念,应该会很想哭吧:(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为外系选修,需先有什么基础较好吗?老师个性?
加签习惯?严禁迟到等…)
1.出席
老师完全不注重出席率,请假也不必知会老师,可以说相当地free。
2.基础
这门课基本上是开给管理学院学生的课,是较偏应用面的法律,应该是不用什么基础吧。
3.加签
基本上老师很大方,虽然优先加签大四与财金、会计等管院系所,但到最后还是大家都有选上啦^^
Ψ 总结
本门课堪称全管院最扎实的民法课程。老师本身是执业律师,经验非常丰富,讲课相当清楚有条理,也很认真在授课,同学上课应能有不少收获。虽然有些人觉得老师上课气氛有些沉闷啦〈因为听不到太多八卦或笑话XDD〉
由于民法概要是把法学院十八学分、两年的课程浓缩在一学期讲完,所以常常会出现上不完、赶课的情况,但相较于有些民概课程草草快速带过却不知道学到了什么,还不如多花些心血学好它,毕竟法律对日后生活或就业都有很大的帮助啊=)
总而言之,本课程算是非法律系学生踏进民法世界的第一扇门,欢迎有心想要学好民法的同学来选修唷>.^
作者: j71648 (川禸木)   2015-01-17 00:51:00
推神上色
作者: haominlovesr (Hao Min)   2015-01-17 01:34:00
再同意不过了
作者: hsuzchan (子将姜姜姜)   2015-01-17 02:22:00
推学弟的分析和上色 :)
作者: destinyck (Alan)   2015-01-17 09:59:00
推 非常中肯~
作者: unklemai (麦叔)   2015-01-18 05:45: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