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 第一次法制委员会会议纪录

楼主: a1090274a (a1090274ataiwan)   2015-03-11 14:39:43
会议单位:103-2会期
会议时间:民国104年03月06日周四 18时30分
会议地点:学代会会办
  主席:法学院学代周易
出席人员:
法学院学代谢宇修 法学院学代谢孟璇
法学院学代彭立言 电资院学代吴轩宇
电资院学代施保全 法学院学代周易
列席:
工学院学代赖樱芳 文学院学代翁毓聆
缺席:
生农院学代侯瑞瑜 公卫院学代陈宣竹
一、宣布开会(18时53分)
二、讨论本会期欲修订法案
1. 政党法
法律学院学代周易:政党法的精神在于政府给钱,希望能落实。另外政治献金部分目前不
考虑放进去,这是为了避免外面政党透过不正当手段介入学生自治。而且政党只能拥有政
党法所规定的财产,使用上也必须受到规范。
法律学院学代彭立言:以现况来说,光党员所缴党费就能维持政党的最基本运作了。
电资学院学代吴轩宇:会参与学生自治的多半不是为了钱,若说是为了成为学生参与政党
的诱因,金额又太少。不如直接删除。
共识:砍调政党补助款
法律学院学代周易:本委员会预计之后将办两场公听会,广纳各方意见,使政党法更趋完
备。
2. 公投法
法律学院学代周易:目前公投法存在许多问题,可能是由于当下时空背景影响
且此法制订之后,以二十余年未有任何修正。我建议直接以现行中华民国公投法为基
础,参考目前社会上对中华民国公投法的讨论,进行草案研拟。
3. 交接法
法律学院学代周易:目前我国并未有交接法的规定,每次执政团队更迭,都面临因交接未
完全而使政策衔接上发生问题。东海大学日前制订了交接法,我建议参考东海大学交接法
内容,草拟适合台大学生会的交接法草案。
三、临时动议
1. 罢免法修正
电资学院学代施保全:现行连署制度是以选区有效票数为基础计算人数门槛,但若某选区
并未足额竞选,就会以正反决作为计数,在此状况下,计算有效票的方式将窒碍难行。
电资学院学代吴轩宇:我建议修改有效票计算方式,改以该选区总领票人数作为计算基础
,便能解决不足额竞选之下所发生的计数问题。
共识:修改有效票,而以总领票数做为门槛计算方式
电资学院学代吴轩宇:为避免学代尚未开始履行职责就被提罢免,建议就职后三个月内不
得对其提出罢免案。
法律学院学代谢孟璇:目前在讨论是否砍除罢免两阶段的门槛问题,我建议修正门槛之后
可能发生之浮滥罢免状况亦需纳入考量,以避免浪费不必要之行政资源。
电资学院学代吴轩宇:我建议增加若两阶段罢免提案未过,则三个月内不得再提罢免案之
规则,以避免上述情形发生。
共识:暂订第一阶段连署门槛为总领掉数的十分之一,第二阶段门槛废除,并增加三个月
重提罢免限制规则
宣布散会(20时26分)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2015-03-11 16:54:00
政党法XDD酷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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