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 103-2会期 财务委员会 第一次常会

楼主: kk13942001 (橘色的加州阳光)   2015-03-03 19:40:59
会议时间:民国104年3月2日(一) 19时14分
会议地点:社会科学院二楼学习开放空间(颐贤馆207-D室)
  主席:法律学院代表 邱丞正
出席人员:文学院代表 黄 申;社会科学院代表 王立心;生农院代表 廖廷轩;
管理学院代表 陈立欣;公卫学院代表 李俊霆;电资学院代表 吴轩宇。
请假人员:社会科学院代表 彭治齐、黄莉婷;
生农学院代表 戴劭芸;
管理学院代表 崔永序;
公卫学院代表 陈宣竹。
列席:学生会 内务副会长 林冠嘉、财务部 部长 陈思颖、
灯光音响小组 组 长 刘纪谊、PA小组副组长 官大涵。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 主席 陈昱芸;
学生代表大会秘书长 陈启勋。
一、主席宣布开会(19时14分)
二、审议103-2会期学生会特别预算案:活动部灯光音响小组3月份收入支出案
灯光小组刘纪谊:本次三月份灯光音响小组提供各系所学会校友会的之夜总收入35万,
给厂商列帐27.6万。发票金额方面是由厂商开两张发票,一张14万余
抬头开给学生会,13万多元的抬头则是开给各系学生会,供他们申请
补助。
法学院邱丞正 :请问行政部门有无支出收入估价单?
灯光小组刘纪谊:目前无单据,仅与厂商口头承诺
法学院邱丞正:有无办法明晚大会前拿到估价单
灯光小组刘纪谊:会补上。
法学院邱丞正:以下代替崔永序代表发问
1.21万是怎么估的?
2.单次2.5万-3万的价格比市面价高,请问服务内容有何差异?
3.创世纪公司并非以租赁器材为本业,是否经过比价或征询其他厂商?
灯光小组刘纪谊:针对各点回应
1.含乐团3.5万,不含乐团2.5万,12场之夜,21万元为如此估出来的。
2.市面价为四万或五万,此价格为合理价。
3.上学期也是此家公司,现场比较各厂商临场效果,选择原因为认为此
公司的配置良好,音场效果不错。
电资院吴轩宇:此价格为合理价格,但只找一家不妥当,应当比价,
同时应当在附表上明示含乐团场次及不含乐团场次为多少钱及价格,
并应该列出需发票销帐与否之系所。
医学院蔡炫锜:签约了吗?
灯光小组刘纪谊:还没,但本周会签约
法学院邱丞正:请在明日常会前一个半小时前,将档案寄到秘书处信箱。
电资院吴轩宇:请一并附上估价单
灯光小组刘纪谊:会遵照办理。
主席询问在场代表是否于大会保留对本案之发言权,在场代表均保留发言权。
法学院邱丞正:本案附加下列意见后送还大会。
1.请灯光音响小组补充相关文件,包含比价结果与估价单、
个别系学会、校友会及社团收费说明。
2.请针对选择厂商的标准特别进行说明。
三、主席宣布散会(19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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