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帮大家图解一下
这是学生会目前说法
http://imgur.com/03eXGtB
整个故事就是学生会文化部想要办一个湖说音乐节,已知:
1.这个音乐节有两个舞台(好潮XD),原本想要一个在旧体室内,一个在旧体户外
但后来因故改为两个舞台都在户外
2.湖说音乐节的总召陈家鼎,本身是EM响音(厂商)的业务
3.从学生会Financial Report上http://ppt.cc/gBea
发现最后支出高出期初预算
期初预算 期末支出(未谈赔偿前)
2组灯光音响 14万 → 2组灯光音响 14万
1组舞台结构 2万 → 2组舞台结构 3万744
看完学生会说明 还是有些地方觉得怪怪的...
(1)为什么搭舞台结构和做灯光音响要分开找厂商呢
以前社团办活动的时候 结构和灯音好像都是一起包出去的
通常找音响厂商报价的时候都会包含结构
自己行政上会比较方便 也比较容易比价
文化部自己也说对器材的事情不太熟
结果还是把 灯光音响 和 舞台结构 的厂商分开找 好像有点奇怪?
(2)为什么原本室内+室外两套灯音 改成两套室外后 原本的灯音厂商就不能做了
因为学生会没有公布期初审预算时用的估价单
暂时称期初得标的灯音厂商是A公司
学生会回复中提到
"基于此变故我们必须在旧体前门另搭舞台"
但舞台应该是另外找的厂商吧(因为预算的14万中并没有包含舞台)
灯光音响需求应该还是 2组 没变吧
为何原本的A公司就不能做了
需要另找厂商重新估价呢?
(3)原本A公司一次做两套要14万,分开找两家厂商做却只要12万
照常理来说
找同一家厂商做2组灯音 应该会比找两家厂商各做1组灯音便宜吧
光是运费、人事成本这些就会少很多
但一开始A公司估的14万
竟然比后来分开找两家厂商加起来还贵?
是不是一开始14万这个数字有问题?
(4)后来既然灯光音响变成12万,那现在帐目写14万,多的2万跑去哪里啦?
据文化部说法 后来两家灯音厂商签约的价钱是 前舞台谱镭5万 后舞台元升7万
加起来总共12万
但目前学生会Financial Report上的灯光音响总价是14万
(我猜这部分是因为期初预算14万 学生会为了行政方便 只要总价一样就没有做变更
这种做法应该是常态吧我猜)
但这样一来就多出了2万
比较 期初预算&支出帐目 上的器材项目
有变化的只有舞台结构从 1组→2组
而舞台结构原本就爆出预算(2万→3万447)
假设多出来的2万是跑去搭舞台了
原本 1舞台/2万 变成 2舞台/5万447 这数字非常不合理 所以应该不是
那想问这2万元到底跑去哪里了呢?
(5)为什么第一时间竟然是去找有活动的EM借鼓 而不是请谱镭处理 或自己去租?
跟活大之夜借鼓不是本来就绝对会来不及吗@@
之夜至少也要到九点才会结束吧?!
去国联借可能只要半小时吧哈哈,而且只要借鼓的一部份推车就可以搞定了啊
而且据学生会说法, EM一开始介绍完就从这场交易消失了
怎么会出事时却是第一个找EM, 而非合作厂商谱镭处理呢
真的很难不让人觉得奇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