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是第26届学生会文化部部长范钧评。
在此,学生会将针对6/17 许志珍同学所提的疑问统一作成解释向大家说明;在回答问题
以前,对于学生会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针对同学在个人涂鸦墙的追问进一步提供说明,
我们郑重地为学生会处理以及决策上的疏失向大家道歉。
( 在此引用原文的截图档案:http://ppt.cc/G627 http://ppt.cc/HVWA )
学生会在此声明前后舞台的估价都有经过正当程序。当初会将两舞台的灯音
分别发包给元升(后舞台)以及谱镭(前舞台)的原因是:期初预算过后的一个月后,我们发
现5/31音乐节当天旧体内有运动赛事举行,然而本部原先设定的前舞台即为旧体内舞台,
基于此变故我们必须在旧体前门另搭舞台;起初我们是请四间厂商直接对前、后舞台进行
估价,但仅有泰勒斯表示当天能同时承做两个舞台,且其报价为15万元超出我们期初开列
之灯光音响预算14万元。由于上述原因,我后来直接联络并分别询问前后两舞台报价,前
舞台分别请弘展(报价未税6万)以及谱镭(报价未税5万),后舞台元升音响(未税7万)也
较当初泰勒斯低,故最后我们前后舞台才会分别选用谱镭以及元升音响来节省预算。
以上皆有估价单为证,若有需要,学生会文化部已在6/20号学代会第八常会中将厂商
报价单寄送给各学代,基于厂商报价隐私(避免估价单被任意下载造成比价效应)故不在网络上直接
公开,不过我们已经将相关资料交于学代会存查,若有疑问请洽学代会调阅存盘资料。
此外,学生会知道EM灯光音响公司与谱镭音响本来就为独立厂商,经我询问先前与学
生会有往来的其他厂商,皆表示代开发票在业界实属于正常冲销做帐的动作。然而,从这
四间厂商去筛选主要是因为旧体内场地无法使用属预期之外,时间急迫且没有多余预算的
情况下,除泰勒斯以外其他三间厂商又都在预算内,因此决议不再费时另外寻找可以同时
做两个舞台的厂商,不过厂商均是我们直接联系报价(仅一开始请吴先生推荐时有透过吴先
生联络厂商),之后我取得厂商电话后就没再透过吴先生间接联系厂商;况且,当初基于
利益回避,EM灯音于公司内部决议不承接此案,本会干部亦决定另请其他厂商估价承包,
自然不会还让EM灯音当承包商,在此向各位同学澄清,希望大家可以理解。
至于当天为何在现场会看到吴先生到音乐节会场,则是由于5/31湖说音乐节当天傍晚
左右,我致电给吴先生说明前舞台发生状况(大鼓脚座被乐团主唱踩断,造成后续节目无
法演出),表示希望能向EM灯音临时租借在活大礼堂之夜使用的那套爵士鼓组以利前舞台后
续节目得以继续进行,而后来吴先生将乐器载至前舞台时,时间已过晚,为了要让当晚演
出进行顺利,部内已告知现场听众所有剩下的演出都将移至后舞台完成。
许志珍同学在原文提到:“当天与我同行的朋友跟站在旧体后舞台控台旁的吴书纬先
生反映现场喇叭左边没声音,吴先生先是打了通电话,然后开始质问控台上的音控人员,
这么不合礼仪的的介入方式,难道是台北的EM响音或谱镭音响跟宜兰的元升音响,熟到可
以这么直接的讲不伤感情吗?”,
当天吴先生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处理自己在活大的之夜还有办桌的案子,乃纯粹因为我
个人请托而到现场,当晚后舞台的控师态度恶劣,对湖说音乐节的工作人员大吼大叫完全
无法沟通,所以我才请吴先生去询问控师音响状况,据控师指称:左侧阵列喇叭烧毁,仅
剩下超低音及高音,且控台之网络线被观众用脚踏车压断,所以造成中途有断讯。而原文
所提之责骂部分是我拜托吴先生到现场协助,但吴先生当天完全没有任何立场去指责现场
厂商的工作人员,仅能帮助主办单位了解音响状况,并致电给当初介绍元升的前辈,
请他帮忙处理。
所以吴先生当天在了解状况后致电给他较熟识的前辈,请前辈致电给元升音响的主管
请其打电话指责现场操作人员;然而我会请吴先生过去了解状况是因为厂商失控对主办单
位大吼大叫,现场又缺乏熟悉灯光音响设备的人员,导致我们无法与厂商沟通,我才会请
吴先生过去帮忙协调。
至于最后跟后舞台协调的事宜也一并跟同学报告:后舞台事前谈妥价钱为70000元,
之后确定扣除赔偿的实际金额为21000元,大部份为当天PA控师以及器材因前舞台状况而
超时工作的补贴。
最后,还是感谢台大同学对“湖说音乐节”的参与,若仍有不周到的地方,仍欢迎不
吝给予我们指教或者鼓励,谢谢大家!
学生会文化部 2014/ 06/ 22